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社会民生 > 正文

福清:“蚂蚁花呗”套现骗局套走网友钱财

2016-04-28 17:27:0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28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 通讯员 陈霞 翁靖荧)如今,不仅信用卡会被用来套现,网络虚拟交易也会被不法分子利用套取现金。近日,福清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利用“蚂蚁花呗”与淘宝商家协议套现的诈骗案,判处实施诈骗的陈某和叶某有期徒刑九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都处以罚金八千元。

去年7月份时,陈某、叶某就开始策划这一套现骗局,他们在各类QQ群上发布套现“蚂蚁花呗”的信息,诱骗网友在网络上虚拟交易以套取现金。

7月20日,第一位“顾客”找到了他们,告诉陈某想要用“蚂蚁花呗”套取现金3000元。于是叶某就在网络上找到可以套现“蚂蚁花呗”的商家,并约定买家付款后,商家收取手续费人民币148元,剩余款项转入叶某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内。之后,由陈某把商家发送的交易链接转发给“顾客”。“顾客”点击链接,用“蚂蚁花呗”购买价值人民币3000元的商品,商家收到“顾客”支付的钱款后,将扣除手续费后剩余的人民币2852元转入了叶某的支付宝账户。然而这笔钱最终并没有转到“顾客”的账户里,而是被陈某和叶某瓜分了,两人分别分走1500元和1352元。之后,陈某和叶某用同样的手段又作案两起,分别套取现金4400元和4650元。

同年9月,陈某在泉州市鲤城区温陵路中心某网吧内被福清市公安局抓获。10月,叶某主动到福清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11月,叶某的父亲代为向一名被害人退还人民币5000元,并向福清市公安局退出赃款人民币3000元。审理过程中,陈某家属主动代为向福清法院退出赃款人民币4400元;叶某主动向福清法院退出余下赃款人民币600元,并预缴纳罚金人民币8000元。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其中陈某三次骗取他人钱财计人民币13000元,叶某两次骗取他人钱财计人民币8000元,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叶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