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起福建43个派出所试点开展出入境受理业务
2016-04-29 13:46:4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晖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4月29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李彬)今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顺应形势发展需要,满足群众更加便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需求,决定在福州的马尾区,福清市,漳州的龙文区、芗城区,泉州的晋江市,南安市进行试点,依托公安行政派出所户籍窗口,逐步将部分出入境业务工作从各市、县(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延伸至派出所。 5月3日,先在福清市所有24个公安行政派出所,南安市11个公安行政派出所、晋江市8个公安行政派出所(不含边防派出所)开展,除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外的福清、南安、晋江市常住居民,首次办理护照、首次办理赴港澳旅游证件和首次办理赴台湾旅游证件,凭本人身份证明即可向派出所(名单附后)提出申请。向派出所申请出入境证件所提交的材料、办证时限、收费标准与出入境部门办证窗口完全一致。 提交材料:申请人向派出所申请出入境证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领期间,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四)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申请。 办理时限:派出所受理出入境业务的办理时限为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人民币):普通护照200元/证,加注20元/项次;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项次,二次有效签注40元/项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签注、加注20元/项次。 在派出所试点开展出入境业务,是我省公安机关落实中央简政放权部署,进一步服务基层、方便群众推出的重要改革举措,既可以满足群众在“家门口”办证的需求,也可以有效缓解分流城区出入境办证窗口的压力,解决“办证难、排队长、停车不方便”等问题。下一步,省公安厅将陆续分批公布开展出入境业务的派出所名单。 附:试点派出所名单 (一)福清市公安局(24个) 城头派出所、东瀚派出所、东张派出所、港头派出所、高山派出所、海口派出所、宏路派出所、江镜派出所、江阴派出所、镜洋派出所、南岭派出所、玉屏派出所、三山派出所、沙埔派出所、上迳派出所、新厝派出所、阳下派出所、一都派出所、音西派出所、渔溪派出所、龙田派出所、龙山派出所、龙江派出所、石竹派出所 (二)南安市公安局(11个) 溪美派出所、柳城派出所、美林派出所、官桥派出所、石井派出所、水头派出所、省新派出所、诗山派出所、码头派出所、仑苍派出所、霞美派出所 (三)晋江市公安局(8个) 梅岭派出所、安海派出所、罗山派出所、陈埭派出所、龙湖派出所、永和派出所、新塘派出所、磁灶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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