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开出首张增值税发票
2016-05-01 15:58: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5月1日讯(本网记者 师锐)5月1日零点整,在税务总局督导组、福建省国税局局长林京华、副局长邱大南的见证下,福州大饭店成功开具全省第一张增值税发票。 同日上午8:30,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鼓楼区国税局成功为福建宏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开了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福建省营改增领导小组成员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的领导在现场共同检验首批增值税发票的顺利开具。 截至9:10,全省国税系统所有办税厅陆续成功代开出第一张增值税发票,各地累计首批共有纳税人1659户开出增值税发票4513张,标志着福建省顺利实现税制转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正式全面推开。 自2012年11月起,福建省先后开展了四批营改增试点,截至今年3月,累计减税184.67亿元。据统计,全省共有19.42万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范围,税负下降户数占总户数的98.25%,其中,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减税面达100%,减税效应十分明显。 此次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将涉及福建省纳税人近43.78万户,涉及原营业税规模达608亿元。 福建省国税局局长林京华表示,全面推开营改增,将有利于优化税制,消除重复征税,彻底打通二、三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给试点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对减轻企业负担、拉动经济增长、促进产业升级等都将产生积极影响,为福建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强大动力。 对这次营改增推行工作,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召开常委会专门研究部署。为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在福建省营改增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省国税部门第一时间出台了“营改增”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任务分解表》,梳理出十一类71项工作任务,明确了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同时,坚持“部署求细、交接求稳、业务求精、服务求便、培训求全”的思路开展工作,目前已经实现了5个百分百,即确认试点纳税人户数100%、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行户数100%、发放发票100%、培训试点纳税人100%、所有办税厅和各县(市、区)首批发票成功开具100%。 与此同时,国税部门在全省办税服务厅开通了“服务管理监控系统”,实时对办税服务厅超过警戒人数、发生争执等情形进行监控,做到快速反应,应急管理。 为方便营改增后原地税管征的纳税人办税,福建省国税、地税机关加强合作,在双方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采取一窗联办形式,联合受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非即办事项等业务。目前,全省已有16个全智能办税服务厅通办国地税业务,8个办税服务厅实现联合共建。 据了解,为方便企业领购发票,从5月1日开始福建省国税局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发票领购“网上申领+物流配送”模式,纳税人只需通过发票网上申领系统,足不出户就可申领发票,由邮政快递24小时送票上门。此前试点期间已为全省2500户次纳税人发放69万份发票。 国税部门还重点做好台资试点企业的服务工作,对2712户台资试点企业在培训辅导上予以特别支持,并开辟了绿色通道。在今天上午的开票现场,台资企业福建新东阳体育娱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表示:“感谢国税部门第一时间联系我们进行营改增确认和增值税开票系统培训,前几天辅导我们做了票种登记和发票发行,让我们今天能够顺利地开出增值税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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