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导游厦门发布《共同宣言》
2016-05-05 22:33:5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两岸乡村旅游圆桌会议”现场 东南网5月5日厦门专电(本网特派记者 陈楠)今天下午,作为第十二届旅博会重要配套活动的“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名导论剑”活动在厦门举行。众多知名导游、专家、业内精英、游客代表一起就“文明旅游面面观、导游员与中华文化的传播、‘互联网+导游’的展望”等话题开展讨论,并共同发布《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导游共同宣言》。 据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大众旅游时代到来时,旅游成为拉动经济的重要载体,如何提升行业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引导正确合理的消费观念,如何文明旅游,共同缔造最美记忆等问题成为摆在旅游业界和游客间的共同问题。本届组委会特意安排了这样一场对话,让各界共话旅游服务与质量。 台湾导游协会理事长林德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团队游逐渐向个人游转变,两岸及港澳旅游形态发生变化,两岸及港澳导游应当加强合作,做到引导文明、诚信旅游。 “此次活动的举办是两岸及港澳导游界的一个创举,开创了导游界合作的先河。”香港专业导游总工会主席余莉华说,希望香港跟澳门跟内地的同行业者多交流,把文明礼仪通过导游带给客人。” 活动最后,两岸及港澳导游业界代表发布《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导游共同宣言》,共同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
相关阅读:
- [ 05-05]两岸旅游业者齐聚厦门 共话乡村旅游发展之路
- [ 05-05]平潭两岸青年旅舍 有望本月底开业
- [ 05-05]两岸和平小天使交流24年 翁林澄“一直在现场”
- [ 05-05]人民日报:不承认九二共识就是破坏两岸政治基础
- [ 05-05]洪秀柱质疑蔡英文两岸政策 称互信基础快被民进党付之一炬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