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方公布四个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1-3月破案442起
2016-05-14 08:57:46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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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破获系列保险诈骗案 2015年10月,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针对保险诈骗多发的警情,加强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发现郑某军、王某福等人的驾驶车辆频繁出险,涉嫌保险诈骗。经3个多月的缜密侦查,警方摸清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规律。去年12月9日至今年3月9日,警方先后在四川省平昌县、浙江省鄞县、福清等地抓获郑某军、王某福等12名犯罪嫌疑人。经查,2010年至2015年,犯罪嫌疑人郑某军、王某福等人利用保险公司之间信息不畅等漏洞,或与修理厂相勾结,或利用亲属朋友的车辆,实施保险诈骗,共伪造车祸现场364起,涉嫌骗取赔偿金180万元。 警方提示:一是保险公司之间要强化信息沟通,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对频繁出险车辆及索赔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跟踪监控,防范风险;二是修理厂、投保人及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要因贪一时小利而触犯刑律。警方将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协作配合,完善联合打击保险诈骗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合力严打各种骗保违法行为。 案例四:破获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3月10日,晋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组织民警快速出击,对位于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某珠宝店开展清查,缴获假冒“卡地亚”、“香奈尔”等品牌的项链、手镯等珠宝首饰55件,假冒“卡地亚”品牌手饰包装盒5套,涉案价值58万余元,并当场抓获黄某楣等3名犯罪嫌疑人。经查,2014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楣陆续从深圳市罗湖区制假人员林某(已判刑)处购进假冒品牌首饰品,后加价销售。经相关部门鉴定,其所售商品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警方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品牌商品时,要仔细询问商家,并查看其是否有相关授权证件。要克服“贪便宜”的心理,如发现价格明显偏低,则应该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警方将会同技术监督、工商、烟草等职能部门,加大打假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举报制假售假线索,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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