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5月13日讯(记者
邱陵)13日上午,福州市公安局联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等10家相关单位,在台江万达广场开展以“防范风险
护航发展”为主题的“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当天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据统计,今年1至3月,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民生和金融领域突出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强化侦查破案主责,破获经济犯罪案件442起,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268名,移送审查起诉214名,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01%、155%和48%,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43万元。
典型案例
案例一:破获信用卡诈骗案
2016年1月,鼓楼公安分局根据银行部门举报,对涉嫌恶意透支的方某闽进行查处。在强大政策攻势下,方某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经查,2012年7月至2013年8月,犯罪嫌疑人方某闽先后向福州某银行申领2张额度分别为30万元、25万元的信用卡。随后他多次持卡在福州超市、大型商场进行大额消费,造成严重超支,合计欠款逾40万元。
警方提示:一是广大市民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切记身份证、护照、驾照等为个人身份依据,使用证件引发的后果持证人必须负完全责任。因此,不可随意将相关证件外借,办理信用卡等设置的密码更不能告诉他人,同时尽量不要使用简单的密码;二是银行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对信用卡的审核、审批及使用跟踪等工作,坚决杜绝持他人证件申请办理信用卡,强化信用额度审核,通过升级技术手段,提高信用卡的安全性;三是申领信用卡要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不能只图一时之快,随意消费,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经2次催促仍不归还的,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信用卡持有者要强化法律意识,对自己的消费行为负责;四是提高信用额度、贷款等只能通过银行正规渠道办理,不要轻信短信、网络等发布的信息。不要将多张信用卡或高额信用卡与相关支付平台相联,不要随意点击手机短信网络链接。警方将会同银行部门,强化打击信用卡犯罪,维护金融安全秩序。
案例二:破获特大地下钱庄案
2015年底,经侦支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线索,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对郑某丰、郑某娣涉嫌非法经营地下钱庄开展立案侦查。2016年1月,专案民警经缜密侦查,掌握了郑某丰、郑某娣非法经营地下跨境汇兑犯罪事实,并于1月26日将二人抓获。行动中,警方捣毁地下钱庄窝点2个,查获用于地下汇兑的银行卡50余张、存折20余本、网银U盾20余个,冻结涉案帐户16个。
警方提示:外币汇兑业务为国家专营,只有正规的国家金融部门才能办理。因此,广大企业主和个人,兑换外币须到指定银行或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办理。到地下钱庄买卖外汇系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5年以上徒刑。警方将进一步加强同银行、证券、海关、保险、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对地下钱庄、洗钱等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
案例三:破获系列保险诈骗案
2015年10月,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针对保险诈骗多发的警情,加强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发现郑某军、王某福等人的驾驶车辆频繁出险,涉嫌保险诈骗。经3个多月的缜密侦查,警方摸清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规律。去年12月9日至今年3月9日,警方先后在四川省平昌县、浙江省鄞县、福清等地抓获郑某军、王某福等12名犯罪嫌疑人。经查,2010年至2015年,犯罪嫌疑人郑某军、王某福等人利用保险公司之间信息不畅等漏洞,或与修理厂相勾结,或利用亲属朋友的车辆,实施保险诈骗,共伪造车祸现场364起,涉嫌骗取赔偿金180万元。
警方提示:一是保险公司之间要强化信息沟通,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对频繁出险车辆及索赔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跟踪监控,防范风险;二是修理厂、投保人及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要因贪一时小利而触犯刑律。警方将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协作配合,完善联合打击保险诈骗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合力严打各种骗保违法行为。
案例四:破获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3月10日,晋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组织民警快速出击,对位于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某珠宝店开展清查,缴获假冒“卡地亚”、“香奈尔”等品牌的项链、手镯等珠宝首饰55件,假冒“卡地亚”品牌手饰包装盒5套,涉案价值58万余元,并当场抓获黄某楣等3名犯罪嫌疑人。经查,2014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楣陆续从深圳市罗湖区制假人员林某(已判刑)处购进假冒品牌首饰品,后加价销售。经相关部门鉴定,其所售商品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警方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品牌商品时,要仔细询问商家,并查看其是否有相关授权证件。要克服“贪便宜”的心理,如发现价格明显偏低,则应该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警方将会同技术监督、工商、烟草等职能部门,加大打假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举报制假售假线索,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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