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5月1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仓前综)原本只是轻微刮擦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却拒不配合,甚至对交警拳打脚踢。12日,湖北籍女子翟某因妨碍执行公务被仓前派出所行政拘留。 12日中午1时许,福州六一南路发生一起小车与无牌超标电动车相刮擦的轻微交通事故。仓山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电动车当事人已自行离开现场。在小车车主的指认下,民警在离事发地不远的一家不锈钢加工店内,找到了涉事的无牌超标电动车。店主告诉民警,涉事电动车确系其所有,刚才骑车的是店内的小弟,正在店内休息,无法出来协商。民警告知店主,当事人不配合协商无法达成调解,同时由于该电动车属于超标无牌电动车,需要予以扣押。 就在此时,一名五旬妇女手持一根一米多长的不锈钢管突然从店内冲出,对民警喊叫道:“你不能扣这辆电动车,不然我就打你。”见妇女情绪激动,民警随即用电台呼叫正在外围勘查现场的民警增援。在得知该妇女系店主的老婆翟某后,民警请她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但翟某拒不配合,并拳打脚踢现场民警。随后,增援的民警赶到现场,将翟某带回派出所。 翟某最终承认了自己以过激行为阻碍民警执法的违法事实。目前翟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同时违法的无牌超标电动车也被暂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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