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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力求用调解的方式尽快终结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2016-05-16 08:39: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近年来,莆田当地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迅速增长,案情也在复杂化。鉴于此类案件司法维权周期长,判赔金额相对较小,作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莆田在创新司法保护的同时,力求用调解的方式尽快终结侵权行为——

打一场不见硝烟的保卫战

东南网5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卞军凯)

设计师的艰难维权战

莆田是著名的中国银饰之乡,从业人员众多,黄飞达便是其中一位。黄飞达十分注重创意设计,从2006年开始走原创设计路线,每年推出约20款银饰产品。由于他设计的银饰款式新颖、内涵丰富,不仅销路很好,还受到许多古装电视剧组的欢迎,《甄嬛传》《唐宫美人天下》等古装大戏都用过他设计的产品。

让黄飞达痛苦的是,在产品走俏的同时,抄袭盗版问题也如影随形。“新产品一上市,有时一星期后就有了仿冒品,不仅剽窃了创意,而且使用材质差、工艺粗糙、价格低廉,极大地冲击了市场正常秩序。”黄飞达举例说,他设计的一款纯银镀金玫瑰花堪称爆款,上市10年仍经久不衰,但市面上的产品中,仅有10%是自己企业的产品。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黄飞达一方面注重申请专利,新产品一出图纸或样品就开始提出申请,目前拥有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100多种;另一方面,他善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0年,我起诉了第一家侵权企业,当时知识产权官司非常难打,我独自去广州搜集证据,最后判决对方停止侵权、赔偿7万多元。”黄飞达说,从此,他把打官司的事委托给律师,几年下来战果辉煌,仅在福建、广东两省就有100多起案件审结胜诉或者达成调解。

在黄飞达办公室的墙壁上,专门辟出一块名为“判决书”的区域,密密麻麻地挂满了这几年来各地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协议书。“目前已起诉、未判决的案件还有上百起。就在上个月中旬,代理律师两天之内就在电商平台上发现了58家销售盗版黄飞达银饰的网店,目前正着手收集证据。知识产权保卫战虽然耗费精力,但关系到我们原创者的生存,这战必须打!”黄飞达说。

和黄飞达一样,越来越多的原创者开始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据莆田市中院统计,2014年,当地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为53件,2015年突增至161件;2015年至2016年3月,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36件,同比上升195.65%。

知识产权纠纷复杂化

在案件数量增长的同时,案情的复杂程度也在增加。莆田市中院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民三庭庭长何文珍介绍说,由于知识产权的边界较为模糊,不像物权、债权一样明确,所以在侵权主体认定、侵权事实的确认、有关作品独创性的判断等方面都有不小的难度;此外,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新型商业模式的不断涌现,出现了许多过去从未有过的侵权行为,因此引发了大量的新型知识产权纠纷,考验着司法机关的审判水平。

“省高院今年公布的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中,莆田入选的这一起就十分复杂。”何文珍举例说,广东省有一家颇为出名的罗浮宫家具博览中心,莆田一家红木家具企业为了“傍名牌”,在百度搜索引擎后台做了手脚,当消费者通过百度搜索罗浮宫家具博览中心时,搜索结果的第二条就会出现这家红木家具企业的销售链接。“当时罗浮宫家具博览中心起诉红木家具企业和关联企业以及百度公司侵权,三家被告以各种理由否认侵权,我们在认定侵权主体、侵权事实等法律要件时花了很大精力。”何文珍说,最终这起案件认定了知识产权侵权事实,判赔6万多元。

一方面,新型知识产权纠纷案情复杂,司法维权周期长,另一方面,判决赔偿的金额又相对较小,侵权违法成本较低,导致侵权事实屡禁不止。黄飞达表示,自己胜诉或者达成调解的100多起案件中,判决赔偿的金额一般只有几万元,调解的甚至低至一两万元,与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相比,这些赔偿金额太小,对侵权者难以形成震慑效果。“有的企业已经被我们起诉两次了,仍然不改。”黄飞达说。

何文珍表示,相比之下,用调解的方式能尽快终结侵权行为、及早拿到赔偿金额,是能在最短时间内维护权利人权利的方式,也免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之累。2015年以来,莆田市中院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的调撤率达到76.4%。

去年11月,莆田市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针对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遇到的起诉周期长、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难题,莆田市中院在创新司法保护的同时,开始注重与工商局、质检局、文化局、知识产权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协作。同时,加大惩处力度,通过高罚金从经济上杜绝被告人再犯的可能性。“在一起销售假冒匡威鞋、触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中,被告人不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而且还被判处罚金115万元。”莆田市中院负责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刑二庭副庭长郑星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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