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5月17日专电(记者 王成)福建省纪委日前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涉及变更出国境考察路线、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问题。 2015年5月16日至25日,福建省侨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林泽春作为访问团负责人,出访智利、秘鲁等国开展公务活动期间,率团变更路线,增加访问城市和出访费用。林泽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违规费用。 2013年至2015年间,宁德福鼎市供销总公司党支部书记陈克明、副总经理陈廷玲、工会主席曾碧华以“七一党员活动”为名,虚开发票套取资金13020元,用于全体党员发放补贴。陈克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廷玲、曾碧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规发放的补贴。 2016年2月12日,三明永安市安砂镇党委组织委员李斌私驾公务用车并携带女儿办理私事。李斌受到警告处分,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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