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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环境污染案被告放流百万尾鱼苗“赎罪”

2016-05-20 10:10:49 吴恩儿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恩儿 通讯员 袁野 朱丽 文/图) 16日,在浦城县母亲河南浦溪,一场特殊的增殖放流活动吸引众人驻足观看与参与(如图)。当日累计投放瓯江彩鲤、建鲤、淡水虾等各类鱼苗102万尾,价值10万元。这批鱼苗由浦城县首例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两名被告人自愿出资投放。这也是该县针对水资源犯罪案件践行修复性司法的首次尝试。

浦城县闽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在被告人邓某、李某等的授意和实施下,将生产废水直接排放至南浦溪。2014年7月,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检查发现,其非法排放的废水中,所含铬、镍等重金属污染物超过国家排放标准三倍以上,属严重污染,被告人邓某、李某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案发后,两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在审理过程中真诚悔过,并自愿出资10万元购买鱼苗投放南浦溪,以修复受损水环境。

浦城地理位置特殊,境内溪水分别流入福建闽江、江西信江和浙江瓯江,是三江的发源地之一。2014年以来,该县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犯罪,同时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方式促进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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