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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国税要求立即纠正借营改增之名的涨价行为

2016-05-24 09:49:4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营改增后交水电费要加税4%?福州国税和物价部门约谈物业企业,要求立即纠正借营改增之名的涨价行为

物业借营改增涨价?叫停!

东南网5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姚瑾 通讯员 魏文忠 谢能雨)针对有市民投诉“物业公司借营改增名义,代收水电费加收4%”的问题,近日,福州国税和物价部门约谈了相关的物业企业,要求企业立即纠正借营改增名义的各类涨价行为,明确代收水电费不加价则不征收增值税。

5月初,福州市八一七北路某大厦有多户商家收到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单,称“因为国家出台营改增政策,从5月1日开始需要开取水、电费发票的,另外加收4%的税收。”同时,还有一些小区业主也反映,物业公司代收公摊的水电费时也存在类似问题。

不会增加居民水电价格

对商户和居民的投诉,福州市国税局高度重视,和物价部门约谈了几家涉事的物业企业,并且对公众和物业公司关注的相关税收问题进行了明确。

被约谈企业承认曾以营改增名义向商户发出这样的通知,但表示,5月1日营改增后,物业公司在水电价格部分并未调整,居民和商家交水电费还是跟以往一样,没有增加负担,只是少部分业主因为需要物业公司开发票的,才要负担其中的增值税,造成一些业主误解。

国税和物价部门要求物业企业立即纠正以营改增为名义的调价行为,撤销以营改增为名义的不正确公告,做好商户和业主的解释工作,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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