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6年度党政领导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出炉
2016-06-03 07:40: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
分享到:
|
我省2016年度党政领导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出炉 环保“大考”,党政同责要动真格 东南网6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魏然) 继今年初九市一区党政一把手向省委、省政府立下环保军令状、在全国率先扛起环保党政同责大旗后,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2016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的通知,明确了党政环保“大考”各项指标和评分标准。 “《考核指标》包含绿色发展、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等六大项,和往年的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相比,新的环保指挥棒更注重考核党委政府的宏观决策。”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考核指标把地方党委政府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绿色发展纳入考核,分值比例超过整个考核一半的分值。 记者注意到,《考核指标》责任单位涉及发改委、经信委、林业厅等十几个部门。环保以外的职能部门负责考核的权重占比从往年的26%上升到48%。“这是环保一岗同责的真正落实。”该负责人坦言,这意味着环保不再只是环保部门的事情,而是各职能部门的分内事。 同时,考核指标突出沿海和山区的区域差异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考核分为通用指标和分地区指标。比如,根据我省“河流众多,自成体系,独流入海”的特点,在生态效益指标上,加大三明、南平、龙岩等流域上游地区指标权重比例,有效保护上游源头水环境质量。在水环境质量、自然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水土流失治理,上游地区的指标权重要大于其他地市。 为调动各地环保体制创新积极性,《考核指标》还明确,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经验做法在全国全省推广的,给予奖励加分。“这个新规是为了鼓励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愿意改革、先行先试,大胆创新,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考核指标》明确,今后“水、大气、土壤”等专项考核将与《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一并进行,并与环境保护督察相衔接,原则上不再单独进行其他环保专项考核。今年底,省委、省政府将委托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并列入党政绩效考核,成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调整而改变,责任人如有调整,接任者继续履行。 为让各级党政官员真正感受到环保党政同责压力,考核还将与督察衔接。从今年起,每两年对全省九市一区完成一遍环保督察。督察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这意味着今后,权力在哪里,生态环保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记者手记>>> 绿色指挥棒 在今年省两会期间,备受关注的一条消息就是九市一区党政一把手向省委省政府签订环保“军令状”,在全国率先扛起环保党政同责大旗,紧紧抓住了主体责任的“牛鼻子”。随后,我省在全国率先成立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作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落实环保党政同责的关键在于考核。和以往相比,新的考核指标首次把“绿色发展”评估作为首要责任,严格环境准入,项目宁可少也要好一点,目的就是为了从源头抓起,督促党政一把手在决策过程中把环保装进脑中,放在心上。 如果把建设生态文明比作一条先行探索之路,“绿色发展”就是指南针。只要坚持这个方向,铁腕执法整治污染,通过环保“大考”不是难事。 |
相关阅读:
- [ 06-02]环保税法本月将迎首审 如进程顺利有望年内出台
- [ 06-01]福清市环保局 走进里美中学宣传环保知识
- [ 06-01]重庆小学生手绘环保袋 呼吁市民环保出行
- [ 05-31]福清义工协会开展龙山环保行活动
- [ 05-30]厦门市将于2018年1月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 05-30]厦门市翔安区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 [ 05-30]异地非法倾倒危废案逐年递增 偏僻农村成重灾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