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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欠薪企业将上黑名单

2016-06-03 08:55:49 何佳媛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我省将对欠薪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严重失信信息纳入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体系,由多部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格局,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禁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

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

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应留存每名农民工身份证、劳动合同书等复印件,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我省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比例部分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项目部应为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委托银行按月足额将工资发至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要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在工程建设领域,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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