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要我参加”到“我要参加”的变化也在其他地方上演。泉州市总工会法保部干部林佩珠还记得,2010年10月,工会开始推广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时,很多职工以为是卖保险。“一开始只有小部分企业的职工参加医疗互助。后来企业发现职工确实能从中获益,开始主动找工会对接办理。”林佩珠说,现在,“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最直观的反映就是参加人数的稳步增加。去年,泉州市参加人数超55万人,在全省名列前茅。 互助之路更宽更远 随着越来越多职工参与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工会组织在感到欣喜的同时,也感到肩上担子的沉重。 “我们一定要把医疗互助的事情办好,让职工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省总工会法保部部长孙勤说。 在省总工会的鼓励和指导下,各地工会摸索出诸多更合理有效的职工医疗互助新举措。比如,厦门市总工会不仅将最初只保障11种重大疾病扩大到如今的31种;宁德市总工会探索对企业职工分年龄段收费,每年筹集100万元建立医疗互助保障金制度;泉州市总工会每年配套40万元建立大病补助风险调剂金制度…… 为保障大病职工得到有效帮扶,2015年,省总工会在职工医疗互助的框架下新建全省职工“大病补助”制度。已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生病住院,除了能获得当地工会的医疗互助补助,在一个互助周期内如果医保目录内费用净自付超过6000元以上的,省总工会将分不同档级和按比例标准给予“大病补助”,省总工会直接补助金额最高可达5万元。 据统计,2015年,全省共有1800多名职工符合“大病补助”条件,省总工会直接补助金额达300万元。 今年年初,省总工会对职工“大病补助”政策进行了调整,不仅把“大病补助”门槛从净自付6000元降到5000元,补助标准也由分档按比例调整为分档定额补助。据初步测算,调整后的职工“大病补助”制度,将使职工受惠面扩大20%以上,受益职工的人均补助标准将翻一番。 孙勤说,这十年来的实践表明,职工医疗互助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不足,帮助患病职工减轻了医疗负担。接下来,省总工会仍将致力于推动职工医疗互助不断扩大覆盖面、提高受惠率,让更多职工从中受益,让互助之路走得更宽更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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