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职工医疗互助:从“要我参加”变“我要参加”

2016-06-06 07:08:2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从“要我参加”到“我要参加”的变化也在其他地方上演。泉州市总工会法保部干部林佩珠还记得,2010年10月,工会开始推广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时,很多职工以为是卖保险。“一开始只有小部分企业的职工参加医疗互助。后来企业发现职工确实能从中获益,开始主动找工会对接办理。”林佩珠说,现在,“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最直观的反映就是参加人数的稳步增加。去年,泉州市参加人数超55万人,在全省名列前茅。

互助之路更宽更远

随着越来越多职工参与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工会组织在感到欣喜的同时,也感到肩上担子的沉重。

“我们一定要把医疗互助的事情办好,让职工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省总工会法保部部长孙勤说。

在省总工会的鼓励和指导下,各地工会摸索出诸多更合理有效的职工医疗互助新举措。比如,厦门市总工会不仅将最初只保障11种重大疾病扩大到如今的31种;宁德市总工会探索对企业职工分年龄段收费,每年筹集100万元建立医疗互助保障金制度;泉州市总工会每年配套40万元建立大病补助风险调剂金制度……

为保障大病职工得到有效帮扶,2015年,省总工会在职工医疗互助的框架下新建全省职工“大病补助”制度。已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生病住院,除了能获得当地工会的医疗互助补助,在一个互助周期内如果医保目录内费用净自付超过6000元以上的,省总工会将分不同档级和按比例标准给予“大病补助”,省总工会直接补助金额最高可达5万元。

据统计,2015年,全省共有1800多名职工符合“大病补助”条件,省总工会直接补助金额达300万元。

今年年初,省总工会对职工“大病补助”政策进行了调整,不仅把“大病补助”门槛从净自付6000元降到5000元,补助标准也由分档按比例调整为分档定额补助。据初步测算,调整后的职工“大病补助”制度,将使职工受惠面扩大20%以上,受益职工的人均补助标准将翻一番。

孙勤说,这十年来的实践表明,职工医疗互助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不足,帮助患病职工减轻了医疗负担。接下来,省总工会仍将致力于推动职工医疗互助不断扩大覆盖面、提高受惠率,让更多职工从中受益,让互助之路走得更宽更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