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改: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016-06-22 07:58: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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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省文改办负责人答记者问 东南网6月22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整理)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实施意见》。记者就此采访了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记者:请问我省出台《实施意见》有何背景? 负责人:中央对文化改革发展中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问题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把握好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无论改什么、怎么改,导向不能改,阵地不能丢。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对国有文化企业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建立社会效益考核体系、完善企业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模式、做强做大国有文化企业等一系列重要问题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我省对贯彻落实中央《指导意见》高度重视,省文改办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及时组织起草《实施意见》初稿,在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后形成定稿,并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印发实施。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负责人:《实施意见》分为重要意义、总体要求、运行机制、产业发展、资产监管、文化经济政策、干部人才管理、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等9个方面,主要内容一是提出要完善国有文化企业内部运行机制,从强化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加强内容导向管理,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和收入等三个方面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深化内部管理机制改革。二是提出我省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的举措,从打造文化品牌、突出内容优势,做强传统主业、拓展新兴产业,拓展传播渠道、打造传播优势,分类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造提升,推进以资本为纽带的兼并重组,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等六个方面提出推动我省国有文化企业发展壮大。三是细化社会效益评价内容。结合我省实际,将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指标细化量化为六个具体指标,把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单独一项列入考核内容。四是细化文化经济保障政策。在财政资金、税收、土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提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调整优化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向,修订完善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社会效益突出等改革创新项目的扶持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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