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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工贸易要从“大进大出”变为“优进优出”

2016-06-22 17:54:58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22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日前福建省政府出台《福建省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全省加工贸易进一步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逐步变“大进大出”为“优进优出”。

《实施方案》要求,我省加工贸易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要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核心竞争力,包括自主创新、品牌建设、营销服务等进一步增强;生产制造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产业链进一步延伸;沿海和山区发展布局进一步优化;境内外产能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发展由要素驱动为主向要素与创新驱动相结合转变。

企业购置工业机器人最高可补助250万元

《实施方案》明确,要巩固发展传统优势产业,促进产业改造提升。对符合我省县域产业发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条件的加工贸易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给予项目承担企业最高500万元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奖励补助。对企业设备更新、科技成果转化、产品升级换代、发展新兴产业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省级财政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省级产业龙头不超过1000万元。加快工业机器人在加工贸易各作业领域的推广运用,有效解决加工贸易传统产业效率偏低、用工紧张问题。对企业购置工业机器人的,省级财政给予企业设备投资额10%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鼓励加工贸易与互联网融合

《实施方案》鼓励加工贸易与互联网融合,开展“互联网+”行动,引导企业以互联网为媒介。鼓励加工贸易与服务贸易融合,引导有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增加服务业经营范围。在加工贸易企业中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加强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加快推进加工贸易制造业服务化。鼓励加工贸易与电子商务融合,创新商业模式,开拓线上市场,拓宽销售渠道。

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

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在“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境外产业合作区。支持加工贸易行业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组织产业集群式对外投资。加强与我国驻外使馆经商处和中资企业商协会的工作联系机制,及时为我省境外加工贸易企业提供资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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