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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区检察院聘任“合适成年人”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16-06-22 19:40:57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福州仓山区检察院聘任一批“合适成年人”

东南网6月22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今日上午,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聘请一批“合适成年人”,并为他们颁发聘书,为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加装了一道“防护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确保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所办案件中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等相关人员不能到场的情况,聘请合适成年人,肩负起‘临时家长’的责任,代为履行相应的法律职责。” 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未检办主任傅桢桢说。

据介绍,这也是仓山区公、检、法三家首次尝试组建联合“合适成年人库”,对接合适成年人参与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首批聘任的“合适成年人”,有熟悉法律知识的司法工作人员、律师、熟悉社会矫正及帮教知识的社区工作者,共聘任28名合适成年人。

刚刚拿到聘书的社区工作者郑礼众对记者说,“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即使是涉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也应该充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今后自己也将多学法律知识,做好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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