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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妈妈小屋”星火渐旺 呼吁更多单位团体加入

2016-06-24 10:33:06 陈旻 张颖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在省总工会和省卫生计生委积极倡导下,更多部门给予关注与支持。2014年10月,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转发市规划局关于加快公共场所母婴室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推广“妈妈小屋”建设,鼓励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增建“妈妈小屋”。

据统计,目前我省已建工会的基层单位有女职工391.34万人,育龄期女职工将近30%,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约有60.38%符合政策的女职工选择生育。“现在,推动全社会呵护、关心怀孕期和哺乳期女性,积极倡导、促进母乳喂养,完善母婴设施更是刻不容缓。像机场、车站这样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特别需要‘妈妈小屋’,福州机场的作为,很人性化。”省卫计委妇幼健康服务处负责人说。

“妈妈小屋”星火渐旺 呼吁更多单位团体加入

“2年前,我建议所在企业申请建设‘妈妈小屋’,当时在整个福清市是第一家。从只有1个女工使用,到后来女职工都赞不绝口。现在,福清女工密集的企业,已越来越多申请建设‘妈妈小屋’。”曾在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工作的郭晓菊说。

像这样“按需申请”的“妈妈小屋”从女职工人数较多、条件较成熟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就诊量较大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始推广。3年来,从首批的12家已发展到目前378家。其中,有103家设在有产儿科的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

“一间小小的屋子,看似微不足道,但对女职工而言,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落实。”张红璇介绍说,为保证这项工作能持之以恒,“妈妈小屋”实行层级管理,由工会系统制定计划、开展具体工作指导、定期实地检查、建立档案等,医疗保健机构的“妈妈小屋”由卫计委妇幼机构负责日常管理与工作指导。

“妈妈小屋”的建设汇聚了各方的力量,一起打造安全、舒适、温馨的“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省总工会负责指导小屋建设;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优生优育协会则组织专家,开展科学育儿、保健知识等讲座;母乳喂养项目参与方贝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供10种母婴用品,免费配发给“妈妈小屋”;苏宁电器公司为首批“妈妈小屋”提供冰箱,省总工会也拨出专款,购置了100台冰箱。

截至目前,医疗系统内部、企事业的“妈妈小屋”的服务总人次已经超过60万人次, “相当于每一间‘妈妈小屋’平均服务量达到每天1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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