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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检察工作者吴云玲:铁面与柔情

2016-06-27 22:43:3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27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夏晓莉)“人有善恶,因家庭、社会等各种因素,一些未成年人走了人生岔路。我们的工作就是用专业的法律业务知识提供帮助,让他们走错路的几率变得更少些。”日前,福州鼓楼区检察院公诉科“云玲办公室”负责人吴云玲如是对记者说。

创办“云玲办公室”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07年开始,吴云玲开始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每年平均办理100多件各类刑事案件。

她牵头创办了“云玲办公室”专注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致力于未成年犯罪预防工作。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以及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时,吴云玲说,“不仅要体现对法律的尊重,也要体现人文关怀,在追诉犯罪的同时也要注重人权保障。”

吴云玲手头总带着一个厚厚的记事本,密密麻麻地记着她经手的每一起案件当事人的调查走访和帮教情况。小杨和小常,这是她办理的一起打架伤人案件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经过走访,吴云玲了解,小杨和小常的父母都忙于做生意,平常很少管他们,家庭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小杨曾被父亲打昏在卫生间,小常也被父亲当众打过巴掌,初一时还被赶出过家门。

这些经历令他们的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逆反心理让他们破罐破摔,经常靠打架斗殴来发泄情绪。

“这俩孩子本质并不坏,主要是长期与父母缺乏交流才出问题的。我反复找他们谈心,耐心与沟通,融化他们冰冷的内心。”吴云玲认为,长期与父母缺乏交流才出的问题。于是,她联系两个孩子的父母,实行“亲情挽救计划”:向孩子主动道歉、挤出时间陪孩子、在生活细节上主动关心、经常表扬孩子的优点和长处、多给笑脸多给鼓励多给拥抱……

几周之后,该计划很快就产生了效果。小常的父亲哽噎着打电话给吴云玲报喜,说儿子终于肯叫他爸爸了。小杨父亲也反映,儿子现在像变了个人似的,会主动找他商量事了。对小杨和小常的帮教已经产生良好的效果,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要求,吴云玲为两名孩子办理相关手续。

“做未成年人工作,就要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未成年人的慎诉工作。”她这样说。

合演一出“戏” 感化失足少年

“在从业的经历中或以往工作中,你是否留有遗憾呢?”面对记者提出的这个问题,吴云玲思索了很久,说道“遗憾当然是有的”。她向记者讲述了那起案件。

2009年犯罪嫌疑人余某某抢夺路人手机,在提审的时候,余某某对案情供认不讳,对法制教育也表示认可,却在后面得知其父亲已经为他请了一个辩护律师的时候歇斯底里地叫起来:“我不要他们为我请律师,请了我也不要、我也不配合,你叫他们退掉。”

这个少年的反应出乎吴云玲的意料,在以往的未成年犯中实属少见,吴云玲也一下子意识到这个容貌清秀的少年的内心压抑着不为人知的心事。

他为什么那样憎恨父母?带着疑问,经过反复的沟通,余某某从沉默中开始讲诉他的经历,他伸出左边手问吴云玲:“你知道我为什么少了一根小指头吗?”

吴云玲这才注意到余某某的左手掌少了一根指头,“这都是我父母造成的!”经过了解,原来余某某的父母为了打工谋生没有办法只好将余某某带在身边,却忽视了工作环境的危险,在一次加班中余某某的手被机器卷了进去,落下终身残疾,余某某不能理解父母为何不够关心爱护他,至此留下怨恨,从此都用极端的行为报复父母。

提审完,吴云玲联系辩护人、余某某的家长,了解家庭情况,并与经办法官作了沟通,准备“合演一出戏”。

在开庭时,法官装作不理解没有到场的余某某的父母,严厉谴责其父母不尽责,而由检察官、辩护人、人民陪审员装作聊天引出余某某的父母怎样艰辛地打工,没有回家过年是因为为余某某筹辩护费等事情,余某某全程听下来,最终跪在法庭上,流下悔恨的泪水。

“我特别能理解那些为了生活在外打拼而忽视小孩教育的家长,我也一样,对小孩的教育关心较少。”一边说着,吴云玲眼里闪着泪花。

发挥社区、家庭、学校预防矫正作用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雄与他人经常在福州市各个大厦的地下车库内偷窃电动车电瓶,随后出售以此谋利。2016年2月某晚两人再次作案,在某大厦车库内偷窃电瓶时被巡逻保安当场抓获。经审查,小雄由于缺乏法律知识,误以为偷窃电瓶并不触犯法律,并且抱着不易被抓到的侥幸心理一而再、再而三地参与偷窃。

“对于刚走出社会的未成年人来说,金钱的诱惑是很大。”吴云玲说,一些未成年人由于对社会认知和自我认知的不足,喜欢与人攀比,购买奢侈品,甚至为了贪玩和挣面子请自己的“兄弟”到酒吧、KTV等高消费场所消费等。然而,他们既没有正当的工作,也没有稳定的收入,因此很容易误入歧途,通过盗窃等违法行为获得不法利益。

由于经办过各类未成年犯罪案件,吴云玲认为,未成年犯罪与学校教育、家庭关爱、社会导向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要加强对社会环境的综合治理,特别加强对无业未成年人的重点管理、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家庭、学校预防矫正作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吴云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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