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食源性疾病进入高发期 剩菜放冰箱别超过24小时

2016-07-07 08:02:10 张旭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晚报7月7日讯(记者 张旭) 昨日,省食药监局发布安全提示,食源性疾病已进入高发期,要警惕食物中毒,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剩菜要及时放进冰箱冷藏,放置时间最好不超过24小时。

省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当前已进入夏季食源性疾病高发期。夏季气温高、湿度大,适合致病微生物繁殖,食物很容易腐败,苍蝇叮咬也会污染食物。夏季食物中毒引发的疾病症状多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甚至出现晕厥和呼吸抑制。食物中毒往往发作时间比较短,并且吃同样食物的人群容易一起中毒。

如果出现食源性食物中毒怎么办?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在进食后1小时至2小时内,食物还在胃里,可以用催吐的方法,减少体内毒素的含量。食物中毒后一般会上吐下泻,人体容易失水、电解质失衡,可通过饮用淡盐水或糖水补充水分,同时促进问题食物的排出。如果是重金属类物质引起的中毒,还可以喝牛奶。不过,一旦问题食物已进入肠道,呕吐不能起太大作用,可以服用泻药,缩短问题食物在体内的停留时间,此时应尽快就医。当食物中毒症状非常严重时,比如出现抽搐或晕厥,必须立即就医。

上述工作人员提醒,夏季在常温下保存食品不宜超过4小时,婴幼儿的食品一定要现吃现做,进餐后将剩下的食物及时放入冰箱,放置时间最好不超过24小时,隔夜的绿叶蔬菜不要再吃。食物要彻底清洗、加热,海鲜要煮透,吃冷饮不要贪多,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