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属公立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规范三大检查收费
2016-07-07 09:31:27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问题二: 调整收费基于哪些考虑? 本次优先调整儿科收费、护理费和住院诊查费这三类项目价格,主要是基于哪些考虑呢?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首先是理顺价格矛盾最为突出的项目。在省属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评估中,这三类项目集中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但价格矛盾尚未得到解决,仍需进一步理顺疏导。 其次,落实国家对儿科的价格扶持政策。为缓解我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六部委共同制定了有关通知,明确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从价格政策上支持儿科发展;同时,《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规定,对于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6岁以下儿童可按30%加收。 最后,兼顾项目比价平衡。适当调高护理费和住院诊查费,保持护理费与住院诊查费之间比价关系的平衡。 问题三: 调价后对患者有何影响? “本次调增了护理费、住院诊查费、儿科项目收费,并对检验类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以降为主的调整,调整范围较小,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说,此次价格调整对门诊患者基本没有影响,对成人住院患者影响较小。6岁及以下儿童,由于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障水平较低,此次调整对这类患者的负担有一定的影响。 “为了不会过多地增加这部分患者的负担,对调价的儿科医疗服务项目,在医保按规定报销的基础上,我省要求各设区市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研究调整医保支付倾斜政策。”该人士说。 问题四: 政策出台后如何加强监管? 省物价局提出,加强费用控制。要求各医疗机构健全医院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降低医院的药占比、耗材占比、检查检验占比,控制次均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及收费行为,完善价格公示、门(急)诊费用清单、住院费用日清单等制度。物价、卫生计生、医保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服务及收费行为、医保支付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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