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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举报奖励被拒市民告食药监局 回应:非奖励范围

2016-07-08 12:19: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陈先生认为,相关部门既然出台了政策,鼓励市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就应该按照规定奖励举报者,这样才能调动市民对食品药品监督的积极性。

部门:此次举报不涉及食品安全

昨日,针对陈先生提出的意见,龙岩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办案人员也作了回应。

为何陈先生的举报不在奖励范围内?办案人员说,首先要明确“食品安全”的概念,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陈先生的理解是,所有的食品违法举报都应当有奖励。但《办法》规定的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才奖励。

“商家急于销售,没有全部贴上中文标签便销售。”办案人员说,商家卖的这些进口食品均具有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相关证明,虽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但不涉及食品安全问题。

律师:符合国家奖励办法规定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富彬表示,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发布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其中第二章第四条关于奖励条件有规定:举报者有明确举报对象、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经查属实并已依法作出处理。因此,陈先生的行为符合奖励条件。

但具体到针对龙岩市本地出台的《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了奖励是针对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奖励,但未明确表示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行为属于影响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因此,除非陈先生能举证无中文标签影响到了红酒、奶粉的安全,否则,很难要求依据龙岩本地《办法》得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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