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刑事案件速裁 平均审理时间4.43个工作日
2016-07-21 19:26: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东南网7月21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 实习生 顾国顶)今日上午,福州市台江区法院对林某、翁某等五人贩卖毒品、危险酒驾案件进行公开审理。鉴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被告人罪行较轻,法院对五件案件均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并当庭作出判决。 台江法院刑事案件速裁 20分钟审理5件案件 “短短20分钟的时间,集中审理并宣判五件刑事案件,其中两件还是通过远程视频审理,犯罪嫌疑人林某还通过远程视频得到了律师帮助。这样的刑事案件审判方式得到了观摩人员的一致认可。” 台江法院院长高学健介绍说,台江法院是福州首个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法院简化程序,当庭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缩短办案时间,从而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为充分保障被告人在刑事速裁程序中的诉讼权益,台江法院还率先在全省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引入刑事速裁案件庭审。 截至2016年7月,台江法院办理轻刑快审案件1416件(含刑事速裁327件),占同期刑事案件63.78%。所办案件凸显集中立案、集中分案、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宣判和立案快、阅卷快、审理快、判决快、文书制作快等特点。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5.47日,当庭宣判率100%,息诉服判率94.7%,实现了服判息诉率高,上诉率、改判率低,零投诉、零抗诉、零发回“一高二低三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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