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航禁渔时间的通告

2016-07-31 07:11: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分享到:

东南网7月31日讯(福建日报)根据部队年度例行性训练计划安排,定于2016年7月底至8月上旬,在石浦至温州以东海域组织实际使用武器演练。由于天气等原因,为确保安全,禁航禁渔时间调整为7月30日9︰00至8月6日18︰00,期间禁止任何船只驶入以下8点按序连成的海域(2000年中国大地坐标系):

(1)27°30′00″N,121°07′00″E;(2)27°50′00″N,121°07′00″E;(3)28°14′00″N,121°48′00″E;(4)28°28′00″N,122°00′00″E;(5)29°05′00″N,122°00′00″E;(6)29°05′00″N,123°04′00″E;(7)28°00′00″N,123°04′00″E;(8)27°30′00″N,122°30′00″E。

包括196、197、198、202、203、204、205、209、210、211、212、213、218、219、220、221、222共17个渔区。

各有关单位和沿海各级政府要加强辖区海域、岛屿的人员及船只管控,严防意外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告,希望有关方面和人员理解支持,相互转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2016年7月30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