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社会民生> 正文
分享到:

福州社区服刑人员无私奉献 台风中勇救被困群众

2016-08-02 12:28: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李锦鸿救了我母亲,他是英雄,应该要受到表扬。” 7月12日,福州市闽清县坂东镇李坂村书记李权和村民李星来到坂东司法所,点名表扬一位叫李锦鸿的在矫社区服刑人员。经过司法所走访调查,李锦鸿在尼伯特台风中勇救2名被困群众的事迹已经在坂东镇李坂村传开了,受到了当地村民的一致称赞。

李锦鸿倒塌的房子

“我真的太感谢他了,他是我们全家的恩人!”得知自己的母亲被救,李星再次向记者表达了对李锦鸿的感激之情。事发当天,李星骑着摩托车赶李坂村村口时,远远望见他家房子已经没了,一下子就哭了出来,以为老母亲没有逃出来。被救老人黄月娇肋骨骨折,无生命危险,目前在闽清县医院接受治疗。

“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一个曾经迷途的人,一个或许我们平时都不曾注意到的人,在灾难来临的一刻,面对生死抉择,毅然选择了救人,并且不止一次伸出援助的双手。试想,那一刻,是怎样的千钧一发,是怎样的惊心动魄。”福州市闽清县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无私奉献、涉险救人的行为给予了高度肯定,“作为一名在矫人员,李锦鸿没有选择自暴自弃,亦没有给自己标上‘特殊记号’,而是选择了通过这样的方式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也或许,在灾难来临的时候,他根本无暇思考任何问题,只有一个念头‘救人!’,这就是缘于一颗最朴素的心,善良的心,一颗大爱之心,而这也正是我们一些在矫人员的可爱之处、可敬之处。”

福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接到闽清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的汇报,高度重视,局长林辉动员本局工作人员踊跃捐款捐物,并要求闽清县司法局根据有关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李锦鸿的行为进行奖励。

更多>>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