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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虐童案续:被告人被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6-08-04 16:48: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受伤女童父亲肖先生表示已获得陈某某的五万元赔偿,对法院的判决结果表示接受。他说:“感谢东南网长期以来的跟踪报道,在媒体的监督和关注下,女儿的事情引起了仓山区政府、公安、教育、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对孩子的关心,目前女儿身体状况已经恢复正常,已在四川老家上学,由其姑姑进行照顾。”他说:“经历这次痛心的遭遇,也终于明白了,无论工作再忙,都要给予孩子一些关心,今后也会抽空多回老家看望孩子。”

仓山区检察官表示,虐待被看护人罪是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九条增设的,法律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仓山检察院在受理本案后向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提出以下几点要求:第一、针对仓山区现有的校外托管机构的数量、性质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第二、由区教育局牵头,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确定不同类型托管机构的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措施;第三、协调校区周边的村委会、居委会,引导校外托管机构所在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参与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第四、鼓励发展校内托管,鼓励辖区内学校利用校舍、师资等自愿积极参与小学生托管或为托管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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