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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车祸后 永安摩的司机遭自装遮阳伞刺喉

2016-08-05 09:47:38 夏雨晴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事故现场,遮阳伞已从摩托车上掉落(网友供图)

东南网8月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夏雨晴 实习生 苏晓春 通讯员 罗若奖)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再酿成悲剧。8月1日傍晚,三明永安燕江中路武装部路段,一辆的士违规变道,刮倒一辆违法加装遮阳伞的摩的,导致遮阳伞的伞柄刺伤摩的司机罗某思的喉咙,罗某思颈椎也移位,目前仍在医院治疗,所幸没有生命危险。

短期内难以痊愈

记者了解到,当时张某(男,28岁,永安洪田上石村人)驾驶车牌号为闽GT5879的出租车,行驶至永安燕江中路武装部路段时,因为路边有人招手叫车,便连续变更车道靠边,右转时与同方向行驶的闽GDN801普通摩托车刮碰,摩托车连车带人倒地。记者从现场图中看到,一辆蓝色的出租车边上,一辆摩托车侧倒,地上还散落着一把蓝色的遮阳伞,遮阳伞是半收着的状态。

交警告诉记者,这是一辆载客摩的,不过当时只有摩的司机罗某思(男,51岁,永安槐南镇槐南村人),车上安装了一把遮阳伞。交警说,尽管当时伞是收着的,不过有一根伞柄翘起外露,当罗某思被车辆刮倒时,遮阳伞伞柄刺进他的喉咙和锁骨之间的位置,鲜血直流。

巡逻路过的民警詹昌藩,连忙将罗某思送医院。所幸伞柄刺得不深,没有刺到大动脉,罗某思只是喉咙被刺伤并颈椎移位。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他目前仍在医院治疗,短期内难以痊愈。

交警判定,出租车司机张某违规变道负全部责任。

加伞有三大危害

交警表示,摩托车加装遮阳伞至少有三大危害:一是飘,遮阳伞张开后遇风,轻则车辆不稳,重则侧翻摔倒;二是挡视线,影响他车行驶,容易追尾或变道时相撞;三是易刮擦,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在行进中,因伞大容易与来往车辆和行人刮碰,造成车祸及伞柄刺伤人的严重后果。

近日,永安交警大队开展加装遮阳伞整治行动,一周内没收加装的遮阳伞165把,罚款1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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