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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顶岗实习时间调整为6个月

2016-08-10 21:06:38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10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今日,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实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备案制度。自2016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执行“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的规定,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

据了解,我省将落实学生到企业实习享受实习补贴政策。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实习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在年底前开展实习管理规范活动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学校自查、组织抽查、限期整改,切实解决实习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教育、人社部门要协调国资、工信、税务等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据悉,我省将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建立学生实习全过程跟踪监管与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保险、信息通报等规章,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必须由学校负责安排,顶岗实习原则上也应由学校统一安排。杜绝出现顶岗实习“放羊”现象。自2016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执行“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的规定,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2014级、2015级在校生顶岗实习时间仍为1年。职业院校医药卫生类、教育类等特殊专业学生的顶岗实习时间仍按原有规定安排。技工院校某些专业确需延长顶岗实习时间的,应报人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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