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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躲猫猫” “擦边球”现象考验监管

2016-08-17 08:32: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擦边球”现象考验监管

实际上,一直以来,上述的“擦边球”和“躲猫猫”现象因为其隐蔽性强、存在部分争议等原因,一直是监管部门头疼的问题。

以大V公众号做宣传为例,记者打开一篇讲述友情的网络红文,其文章大部分在讲故事,文字诙谐,阅读体验不错。文章的最后一段,却忽然开始介绍某品牌手机,并描述该手机的加密性能值得信赖。

这样的文章是否属于广告?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柏东说:“需要具体分析认定,如果文章只是单纯提及商品名称,没有链接、宣传性内容,则不应认定为互联网广告。但如有对产品功效等的具体描述,则属于广告范畴,这之间的界定不仅微妙且易有争议,而且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很考验监管。”

另外,虽然暂行办法将自媒体也纳入监管对象,但针对“朋友圈”微商广告等现象,监管部门很难主动作为。由于朋友圈属于私密空间,监管部门很难监控到其中的广告内容。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近年来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法律的完善及执法的手段还没有跟上。从技术手段上说,目前从国家到各省市,尚未有专门针对互联网广告的监测中心,这给互联网广告执法带来不小难度。

多项监管措施将出台

“我们鼓励用户在发现违法互联网广告时,积极举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广告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用户在举报时,尽量将网址及相关网页界面截图作为线索给市场监管局,以便执法人员更快地锁定相关证据。此外,对于违反互联网广告规范的,将探索实行及时公示,并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

“用户举报是一个重要渠道,但监管部门同时应设定预警门槛。”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李永忠指出,“未来可以探讨自媒体平台上的用户广告发布预先登记和审核制度,如此一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自媒体的广告发布。”

李永忠认为,互联网行业涉及的监管部门众多,需要相关部门建立通畅的沟通合作渠道,多方共同努力。对监管机构而言,一方面需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力度,使参与主体掌握具体规范和要求;另一方面,监管机构需要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注重技术人才的引进,密切关注互联网广告领域的技术和商业模式变化,及时发现新问题并作出相应的解释应对。

不少专家指出,行业自律至为重要。对市场主体来说,需要健全商业推广服务的审核制度,严格准入标准和终止合作机制,对商业推广账户进行实名认证,加大人工巡检的力度,升级网站技术管控手段,加强对推广行为的全程审核,提高审核识别体系的覆盖面和精准度,同时完善企业代理制度以及与相关代理商之间的合作协议,明确代理商责任,加强对代理商的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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