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或单位不得擅自复印、扫描身份证 【规定】 《公告》规定,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使用公民身份证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当场核查居民身份证的人、证一致性,不得擅自记录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不得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不得扣留或者抵押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单位内部建立的公民个人信息存储系统,要严格设定查询权限,严格控制知悉范围;要强化技术防护措施,严防信息泄露或者被窃取。 【解读】 山东贤关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墨认为,《公告》分别从公民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角度,对居民身份证的安全、规范使用,提出了规范和指引。其中,对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则进一步规范其职权及责任,包括当场核查、不得记录公民信息、不得擅自扫描、复印公民身份证,严格公民个人信息查询权限、建立不良信用记录人员“黑名单”制度等,此举明确了有关机关和单位的职权和职责,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预防,能够切实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以及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落到实处。 提示: 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记者走访福州市公安局茶亭派出所了解到,目前,全省范围内均可办理异地身份证。民警陈潇告诉记者:“除首次申领须在户籍地派出所办理之外,我省居民可在省内任一派出所换领、补领身份证。换领只要凭原身份证即可办理,身份证遗失需要补领的,凭户口本办理。而临时身份证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另据记者了解,近日,福州市公安局已启动跨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其中,晋安公安分局岳峰派出所和上街(高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为福州首批启动的两个试点单位。首批在福建开展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的省份包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宁夏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身份证复印件如何标注用途? 身份证复印件在日常使用中最为常见。在如何正确使用标注上,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可以在身份证复印件写明“仅限某某人某某业务之用”,可以覆盖在地址上,但不可以覆盖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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