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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院运用改革创新思维破解执行难 执结各类案件29577件

2016-08-24 07:45:3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创新驱动——破解制约执行工作难题

厦门某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向厦门中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厦门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支付欠款合计7600多万元。 厦门中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一处房产,通过司法拍卖流拍后,依法裁定将该房产抵偿给申请执行人。

2015年9月8日,案外人谢某就该房产向厦门中院提出执行异议,出示了一份租赁期限10年的租赁合同。

法官审查认为这份租赁合同来源蹊跷,内容不合逻辑,依法委托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该租赁合同及房屋交接确认书中的签名笔迹与落款时间不符,符合文件倒签特征。

厦门中院认为,被执行人厦门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谢某串通,通过倒签合同的方式,编造虚假租赁合同,干扰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遂依法对被执行人黄某和案外人谢某司法拘留15日,并各处罚款5万元,同时对该商贸公司罚款20万元。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查封处分被执行人不动产,被执行人恶意设置各类长期虚假租约,严重阻碍了法院对该不动产的拍卖处分。

对此难题,厦门法院与高校、银行开展联合调研,形成打击“虚假租约”的调研报告,并形成全国首创的“虚假租约”审查裁决指导性意见,报告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厦门中院还成立金融破产审判庭,已受理“资不抵债”执行转破产案件42件;针对“唯一住房”处置难题,作出全省首例拍卖被执行人超标准唯一住房裁定。

“现代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应该成为逃离在法规之外的失信者,而这有待于更严格的约束举措和刑罚行动去倒逼。”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方青表示,“厦门市法院勇于改革创新,在打击‘虚假租约’、‘点对点’查控、联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等方面成效显著,这些经验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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