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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今年7万公里农村“小康路”要上保险

2016-08-24 22:23:20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24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省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安排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为农村公路购买农村公路财产综合险,以有效提升农村公路防灾抢修能力。据了解,我省早在2010年起就创造性地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试点工作,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全省性指导意见,是全国第一个全面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的省份。

理赔有“绿色通道”

意见明确,由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保险公司,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明确保险责任范围、赔付标准、理赔程序、争议处理方式等。

据了解,目前省交通运输厅正抓紧制订服务协议和合同范本,争取尽快完成招标工作并与中标保险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并组织各地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签订保险合同。届时,一旦农村公路出现损毁情况,保险公司将通过“绿色通道”,依托较完善的保险网络迅速开展受理、查勘、定损、理赔,若发生大规模灾害时还应先行预赔,从而快速筹集抢通修复资金。

财政掏钱买保单

意见指出,全省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执行统一的费率标准,具体以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招标结果为准,保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摊。从2016年起,对全额由财政出资或设区市公路局出资投保的县(市、区)给予省级支持,其中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支持,省级分担90%保费;对中等发展水平县、经济发达县,省级分别分担50%、30%保费。

意见强调,各市、县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群养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费按分担比例足额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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