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vfile1.fjtv.net/2016/1473/2263/9623/147322639623.ssm/147322639623.m3u8 福州晚报9月7日讯(记者 赵铮艳)10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发布的新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对此,福建省运管局予以解读,发现新大纲进一步优化了原先的大纲,重点修改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是结构调整,更好地符合驾驶技能形成规律。取消原有的培训阶段概念,淡化培训先后顺序的要求。大纲共分为4个部分,其中“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与“道路驾驶”教学可交叉融合,“基础和场地驾驶”与“道路驾驶”可交叉训练,更加符合驾驶规律。 第二是学时调整,更好地适应差异化培训的需求。取消对每项教学内容的具体学时的限定,只对每一部分(科目)的总学时进行要求,便于驾培机构和教练员根据学员个体情况进行教学安排,均衡各训练项目之间学时安排,解决差异化培训的现实需求问题。 第三是内容调整,更加符合驾驶培训的实际要求。对部分教学内容、教学日志进行调整,改变原有科目一理论知识学习应采取课堂多媒体教学的方式,可采取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倡导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不得低于6学时)。同时,增加了培训里程不得少于300公里的要求。 |
相关阅读:
- [ 08-31]福州学车费半年多降千元 驾培推“计时收费”制
- [ 08-22]榕5大举措整治规范驾培行业 包括统一合同范本等
- [ 06-19]科技点亮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 多款VR设备亮相
- [ 06-13]福州驾培行业整顿 驾校7月起全面推广分段式收费
- [ 03-09]深圳整治黑驾校 今年已查处驾培违章案65宗
- [ 02-02]榕驾校培训场地整合 三环内23家教练场逐步撤除
- [ 01-22]榕今年拟推驾培计时收费近期先实行分科目收费
- [ 01-21]代表委员建议:给驾培用地合法的"名分" 规范驾校市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