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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要求3岁以下儿童需有父母陪护 是暖心政策还是强人所难?

2016-09-20 10:43: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20日讯 (本网记者 张立庆 实习生 张德良)近日,江苏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3岁以下儿童的父母应与其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有些网友认为,不少父母留下孩子外出打工是无奈之举,这样的政策有些强人所难。但也有网友认为,婴幼儿非常需要父母的陪护,在金钱与亲情方面,亲情更重要。

反对:意见要求有两难性

网友“这个昵称总没人和我抢了吧”认为:“没有父母愿意把自己的孩子丢在老家,但是如果他们不外出工作,怎么养活家人!”网友“疯女子Ljl”表示,从职业发展的角度看,离开3年后,很难再回到以前的岗位,必须从头开始了。

网友“wuliPYJ”指出,新政策给外出务工人员带来了一个两难的选择:“农村工作机会太少,父母一人回家照顾孩子代价太大,只能都去城里。即使规定外出务工人员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可很多外出务工人员都是在工厂或工地里上班,根本不具备带孩子外出务工的条件。”

网友“风吹-冰冻”认为新政策治不了本:“好多农村家庭还在为生存而奋斗,对子女的陪伴和教育很难保证。政府应该真正地关注民生,发展农村经济,增多农村人就近就业机会,这才是减少留守儿童的根本措施”。

支持:婴幼儿最需要父母陪护

网友“想你卡卡西”表示,江苏省的进城务工人员基本都在苏州、无锡、常熟等城市打工,工资相对较高,一人外出打工是可以支撑家庭开销的。

网友“Sharmer”则指出,三岁以下的婴幼儿本来就需要和父母共同生活,其他亲属很难代替,这种陪护是父母应尽的义务。

网友“天堂鸟-吴”认为,意见强制要求父母陪护孩子是有必要的,抚养儿女的关键就是在幼年时给他们关爱和温暖,同时尽到教养的责任。当然,国家也应该切实关心老百姓的生活和基本福利。

专家:新政策还需福利支持

福州市台江区鲲鹏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社工石业源表示,0到3岁是亲子依恋关系形成的重要时期,孩子有父母的陪伴会比较好。但从长期接触的工作案例来看,很多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压力较大,生活条件较差,如果不能保证照顾的质量和安全,把孩子带在身边并非一个较好的选择。

石业源还指出,事实上,很多父母也是考虑了各种因素才选择让孩子留守,对此,政府应该注重发展乡镇经济,以此吸引务工人员返乡。

福州大学社会学系主任甘满堂教授认为,根据中国的现实情况,江苏的新政策有些超前。新规的实施应该配合相应的儿童福利政策,同时,如果新政策影响了贫困家庭的收入,政府也应当给予相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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