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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张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在泉州诞生

2016-09-21 15:33:46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人民网泉州9月21日电 21日上午,在泉州市行政中心,泉州市长康涛、福建省工商局长叶木凯向个体经营者林丽琼颁发了全国首张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试点营业执照。

福建(不含厦门市)将于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试点,全国则将于12月1日起全面实施“两证整合”改革。按照国务院部署和8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福建作为全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四个试点省份之一,先行先试,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延伸,积极开展“两证整合”改革试点。

“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将原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福建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营业执照包含税务登记证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改革后,申请人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进一步提高了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的便利化程度。同时,工商、税务等部门通过福建省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此外,结合个体工商户的特点,个体工商户执照换发工作不设过渡期,不强制换照。对2016年10月1日前成立的存量个体工商户在10月1日后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对于未换领新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福建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体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我国公民从事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主体形式。全面推行“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提升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效能,有利于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便利公民从事个体经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陈孔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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