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新消费 培育新动力 我省出台《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转型升级行动方案》 东南网9月2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意见,我省出台《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转型升级行动方案》,围绕流通、农村消费升级、居民住房改善、汽车消费、旅游休闲、康养家政、教育文化信息、体育健身、绿色消费、消费环境改善等十大领域开展扩大消费行动,增加高品质商品和服务供给,促进经济提质增效、产业转型升级。 ●城镇商品销售畅通行动 加快杜坞、黄塘、三明北、龙岩东等6个一、二级铁路物流基地和海沧、高崎等13个三级铁路物流基地和城市配送中心建设。 建设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物流信息平台;布局建设共同配送末端网点,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鼓励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和商业综合体在各市、县(区)开设连锁门店或购物中心。 ●农村消费升级行动 新建和改造200个乡村信息化综合经营服务网点。 支持我省企业在知名电商平台建设“福建(区域)农产品专区”;支持社区便利店、连锁店、农家店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模式。 ●居民住房改善行动 进一步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支持农民进城购房。 允许个人公积金账户内资金随工作地变动进行跨省跨市转移接续。 ●汽车消费促进行动 鼓励利用居住区和单位自有空闲国有建设用地设置地上机械式停车设施,支持未开发利用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已建人防设施改造为公共停车设施。 到2020年新增城市建成区路外公共停车泊位10万个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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