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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起上高速不带灭火器、三脚架被罚 交警部门辟谣

2016-09-30 21:26: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高速不带灭火器被罚”的新闻在全国各地都曾出现,各地交警也出面辟谣。

东南网9月30日(本网记者 林先昌)近日朋友圈被一条消息刷屏:“走高速的注意了,高速路口从10月1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请自备!请相互转告!”不少市民互相询问是否真有此事。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近期并未接到相关文件或通知,也未组织相关专项行动,系谣言。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宣传的林警官表示,在车上配备和正确使用车载灭火器是每个驾驶人应该具备的安全行车常识。林警官介绍,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等,目前只要求校车、客运车辆和运载危险品的货运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器,对私家车并无强制规定,也未规定必须带三角警示牌(三脚架)。

林警官说,类似消息这种不实传言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再度在网络上传播。

记者在网络上搜索了相关信息,从去年开始“高速查灭火器三脚架”的新闻在全国各地都曾出现,各地交警也出面辟谣,有的还将时间点设置在“五一”节点。

据介绍,三角警告牌在高速公路是常备物品,当车辆发生故障时,在车后摆放一个反光三角牌可警示后方来车,避免追尾事故。假如车辆在发生故障后,没有在后方来车方向150米处摆设三角警示标志,按照相关规定,交警可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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