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10月14日讯(记者 朱毓松)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我省未来消费将是“网上看样、实体网点提货”“网上下单、实店消费”等O2O商业模式应用。同时,鼓励创新推广互联网“闽货”品牌,利用闲置房屋、地下空间等建设便民服务点,普及社区电子商务。 家政养老可“网上下单” 我省将支持企业全渠道经营,支持品牌企业连锁店、百货、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依托实体网点、货源、配送体系等线下优势,开展“网上看样、实体网点提货”“网上下单、实店消费”等O2O商业模式应用。鼓励家政、婚庆、家电维修、健康、养老等生活服务行业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鼓励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完善便利服务体系,增加快餐、缴费、网订店取、社区配送等附加便民服务功能。 互联网“闽货”将创品牌 支持老字号、著名商标、“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特色工艺美术品运用电子商务方式拓展市场,并根据网络营销特点积极改造自身产品,创新推广互联网“闽货”品牌。 重点打造具有区域优势的海产品、淡水产品、食用菌、茶叶和柑橘等全国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及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鼓励经营鲜活农产品、食品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合作,创新经营方式和商业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结合。 支持符合规划的老旧小区通过采用“互联网+”和现代化管理手段,利用闲置房屋、地下空间等建设便民服务点,普及社区电子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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