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产经财经 > 正文

福建出台“限地价令” 溢价率过高可终止拍卖

2016-10-20 11:39:50 肖月青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20日讯 (本网记者 肖月青)昨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土地调控的通知》,旨在合理调控房地产用地的供应节奏,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和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 福建省将完善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土地拍卖时,如果土地竞价的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可现场中止拍卖,采取“限地价、竞房价”或“限地价、竞配建”等方式来出让土地。

《通知》明确,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小于12个月或房价上涨较快的市县,应扩大供地规模,加快供应节奏,满足市场需求,稳定市场预期;库存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市县,应明显减少用地报批、供应规模。

商品住宅或商业办公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须暂停出让商品住宅或商业办公用地,规划部门不得出具相应规划意见,省国土厅将暂停受理相关市县相应用途新的用地申请。

对于个别地方地价过快上涨的问题,福建省将完善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土地拍卖时,如果土地竞价的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可现场中止拍卖,采取“限地价、竞房价”或“限地价、竞配建”等方式来出让土地。

《通知》指出,要加强房地产购地资金的监管,此举旨在降低融资杠杆,切实防范风险。按照规定,福建省将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的资金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通知》还要求各地加快房地产闲置土地的处置,受让人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严格按违约处理;对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责令限期整改或依法收回,在整改到位前,相关企业将被禁止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土地交易活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