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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款购物问题 建瓯4名村干部被通报

2016-11-08 07:36:4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柳滔)1日,建瓯市纪委通报2起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香烟或土特产的案件,涉案村主任、村支书被处理。

2013至2015年期间,方泽洪担任玉山镇敷锡村村主任,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香烟20次,合计3349元。玉山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村支书王华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对村委会公款购买香烟问题放任、纵容、不抓不管,被玉山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东峰镇井岐村原村主任王琳兴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1.2万元购买赠送土特产。东峰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村支书刘义海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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