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找到医治老年人心病的“治本良方”,林建德退休后报名参加法律学习,并自费创办老年法制学校。他教导乡亲学法尊法,更引导他们守法用法,94岁的他说:“生命不息,普法不止。” 九旬老翁自费普法二十九载 林建德在给学员们上课,今年94岁的他义务普法已29年。 东南网11月16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陈旻 通讯员 沈海生 文/图)11月11日,漳州市东山县铜陵镇公园社区的老年法制学校里,普法课堂又开课了,校长林建德老先生用生活中常见的事例向学员们阐述了法的重要性。 从1987年起,林建德就在这个自费创办的课堂里义务普法,教导乡亲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今年94岁的他坚守普法讲台已29年,其年龄之长,坚持普法时间之长,实属福建唯一,全国仅有。 退休后自学法律自办普法学校 11日正是老年法制学校每10天一次的开课日,上午9时,30多位老年学员已坐进教室。这间简陋的教室是由废弃的祠堂改造而来,黑板上写着“老年人学习法律知识课堂”几个大字,四面墙挂满了普法活动的图片和近30年来各级授予的奖牌、荣誉证明,足有40多面。 学校课程设置十分丰富,除了和老年人密切相关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收养法、继承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法等也都列入教程,针对老年人的特点,分为尊法、守法知规、提升老年人法律能力等几个部分的内容。在学校资料室,有20多卷装订得整整齐齐的档案,还有几百盒中央电视台播放的《今日说法》节目的录像资料。这些教材都是林建德和爱人高银英几十年来制作的。 1982年林建德退休后,担任县政协委员的他和本地老中医开办了一所“政协老年诊所”,义务为老年人看病。但很快他就发现,前来就诊的老人们“心病”多于“身病”。子女不孝、老人被弃养、遗产纠纷是他们最大的“病根”,而最直接的“病灶”来源于对法律的无知。 林建德认为,普及法律知识才是他们的“治本良方”。 1985年,63岁的他报名参加上海《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的法律函授学校学习,成为当时学校最高龄的函授生。两年后,他自费创办了老年法制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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