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社会民生 > 正文

网络直播乱象丛生 专家:完善网络直播监管惩罚体系

2016-12-01 08:26:0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网络直播乱象丛生 国家网信办公布实施规定重拳整治——

专家:完善网络直播监管惩罚体系

净“网”(新华社发 徐骏作)

    东南网12月1日讯(本网记者林先昌) “靠大尺度吸引眼球”“网络女主播月赚百万”……随着互联网直播终端从PC端走向移动端,直播开始步入“全民时代”,一些乱象也引发关注。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今日开始实施,重拳出击整治网络直播乱象。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25亿,占网民总体的45.8%。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内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企业超过300家,且数量还在增长。

同时,媒体调查数据显示,28.5%受访者表示经常在网络直播平台上观看直播节目,58.6%受访者认为网络直播平台节目良莠不齐,58.2%受访者建议直播平台完善监管体系。

记者近日走访相关专家及网络主播,共同探讨网络直播如何更好有序发展。

平台:

实名认证后才能直播

张宇(化名)是福州一位媒体人,入驻斗鱼、熊猫等平台,直播明星见面会、大型会展活动等。他说,现在直播的门槛较低,平台会对主播真实身份进行审核和认证,网络直播可以说是当前最为火爆的风口产业之一。

这次新出台的《规定》提到,对互联网直播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对互联网直播发布者进行基于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认证登记。

同时,建议各级网信办出台完善监管制度,建立黑名单通报制度,禁止被纳入黑名单从业者重新注册账号。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提供与信用等级挂钩的管理和服务。

记者登录一家名为“花椒直播”的社交软件,在其信息页面出现了“实名认证”“花椒认证”“学生认证”等提示。据客服小茹介绍,目前在该平台上直播都强制要求进行实名认证,而且实名认证可以增加上热门的概率。

客服还告诉记者,如果发现直播中有违规现象,可以直接举报,他们有专员进行核实,并进行相应的处理,严重违规将直接封号。

新规:建立审核平台,先审后发

《规定》还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平台,根据互联网直播的内容类别、用户规模等实施分类管理,对图文、视频、音频等直播内容加注或播报平台标识信息,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及互动内容实施先审后发管理。

“小公主YY”是某网络直播平台的美女主播,有10多万粉丝关注,每一场直播都有成千上万人围观。

“不可否认,部分主播有时为了获得较多‘礼物’,会做一些出格的行为。对于直播时言行举止分寸的把握,很大程度上需要靠主播个人自觉。同时,监管部门要采取相关措施,惩治直播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小公主YY”说。

张宇认为,规定的出台对整治网络直播将有很大的影响,例如,一些通过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却没有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相关资质的平台,将会受很大的冲击和影响。

《规定》还提到,对于违反《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业内人士分析,《规定》的严格实施及各项要求的认真落实,会带来直播行业格局的变化,甚至会引发新一轮的直播行业洗牌。

专家:建立分级制度,有序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网络直播乱象的产生根源与其运营和盈利模式有关。首先,网络直播的成本比较低,没有严格的准入门槛。其次,网络主播在利益的驱动下,为了吸粉、刷“礼物”赚钱,往往会博出位,突破道德底线。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苏俊斌从传播学角度指出,网络直播应该考虑建立分级制度。他认为,内容要传播到大面积的受众,事先也无法识别受众的年龄段,有必要对内容本身适用范围及传播情形进行规定,可以参考其他国家的分级做法。

苏俊斌还认为,直播平台必须加大投入,完善相应监管惩罚体系。同时,政府应完善互联网法律法规,对于那些违法或产生不良影响的网络直播平台及主播给予坚决惩治,不仅是经济上的,还可以考虑跟诚信制度挂钩。

苏俊斌表示,网络主播、观众都要加强自律,直播没法做到事先审查,更要以自律为主。只有各方面力量共同配合,才能推动网络直播平台的有序发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