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商务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2-01 11:03:57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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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视期间,巡视组共移交了8条问题线索,其中通过信访件移交的信访问题线索5条,通过8月23日巡视反馈意见移交的问题线索3条。驻厅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线索优先研办、全面核查,共初核6件,函询2件,立案3件。此外,驻厅纪检组主动处置巡视外的问题线索6件,立案2件。本轮巡视以来,驻厅纪检组合计处理问题线索14条,立案5件,均为处级干部;结案3件,给予1名处级干部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行政撤职,给予1名处级干部党内警告处分并调整岗位,给予1名处级干部行政记大过处分;对7名处级干部和2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有关情况如下: 1.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针对巡视组移交的8条问题线索,驻厅纪检组共初核6件,谈话函询2件,立案3件。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副调研员吴剑清同志因在南平工作期间涉嫌挪用资金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被政纪立案,2016年3月,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福建省外经贸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因违规决策造成资金损失,于2016年10月10日被党纪立案,案件已调查终结,目前正在审理中;原福建省外经贸干部培训中心、原福建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负责人涉嫌利用政府公共资源经商牟利,于2016年10月31日被党纪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2.巡视期间其他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巡视期间,其他非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6件,驻厅纪检组初核2件、谈话函询4件,立案2件。原省电子口岸管理中心(省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主任周锋同志因长期借用单位资金不还被党纪立案,2016年9月,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并行政撤职处分。原省贸易促进中心负责人因违规组织公款吃喝被政纪立案,2016年9月,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省纪委将其作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在全省通报。经谈话函询的问题线索,因反映的问题轻微,驻厅纪检组予以适当处理,对4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省委省直部门巡视五组的指导下,我厅巡视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厅党组清醒地认识到继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永远在路上。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抓紧跟踪督办,继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一是对涉嫌违规决策造成损失的省外经贸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的问题,现已初核完毕,并于10月10日予以党纪立案,于10月31日前完成案件调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并于11月10日前按程序报省直纪工委审理。二是对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活动的原省贸易促进中心负责人的问题,已初核完毕,根据初核情况,拟于11月10前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对原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原省外经贸干部培训中心负责人,涉嫌利用政府公共资源经商牟利问题,已初步核实完毕,并于10月31日对其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拟于11月10日前完成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并于11月20日前按程序报送审理。四是对泉州7家关联企业涉嫌虚假出口骗取政府补贴问题,我厅已责成泉州市商务局进一步深入调查,如骗补事实成立,要求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否则我厅将在下一年度扣减泉州市发展性资金。将根据核查结果,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有发现有关国家工作人员从中获取利益,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关纪检监督部门依规依纪查处。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在抓常抓长上做文章,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下功夫,用好巡视整改成果,促进全厅商务事业稳步发展。 (一)严格履行“两个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厅党组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党章党规学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党建工作与商务工作两手抓,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厅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驻厅纪检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大厅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干部管理文件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拨任用程序和条件,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从严规范干部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各个环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继续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深化离退休干部社团兼职取酬问题清理工作,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范人事档案管理,明确厅机关干部和厅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含聘任制的领导人员)一律不得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商务干部队伍。 (三)完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和厅长专题会议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抓紧修订完善《福建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商务厅项目资金管理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审定、使用、管理各项财政资金,推进惠企资金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等有关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展位分配、干部聘任等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堵塞漏洞。 (四)深化作风建设。落实厅领导下基层调研工作方案,把改进工作作风、为基层办实事作为根本出发点,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进与基层群众的思想感情。抓好对党章党规的学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使纪律成为落实规定、纠正“四风”的戒尺。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和各类报销审批程序,加大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治力度。 (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违纪违规问题“零容忍”。继续运用和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加强廉政谈话提醒,加大廉政教育力度,防范于未然;对违规违纪行为,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加强问责,以问责警醒干部,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信号,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1-87753731;邮政信箱福建省商务厅巡视整改工作组(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机关党委收,350003);电子信箱jgdw@fiet.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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