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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林业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2-01 10:57:04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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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巡视反映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林业厅期间移交的13件信访件,根据反映问题类别及管理权限分别进行处置,其中由驻厅纪检组直接了解核实6件,参与协调处理3件,按管理权限转由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4件。针对移交的线索,根据初核情况,对4名处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对1名科级干部通报批评,分别对2名聘用人员予以岗位调整、辞退处理。同时,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中涉及的有关违规违纪人员处理不够到位问题,经研究决定,分别作出进一步处理。对8名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并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对省林业工会副主席徐旺生、生态学校副校长吴庆如等2名处级干部以及三明林校实训中心副主任陈德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省林业勘院园林景观三所所长邓招余行政记过处分,并按规定办理立案及处分程序。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直属单位管理岗位占用专技岗位和职数超编问题

1.关于直属单位管理岗位占用专技岗位问题

整改措施:厅直属单位管理岗位占用专技岗位问题。我厅将严格按照省委编办最新核定的编制结构类别,下发通知督促各直属单位应用福建省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占用岗位修改调整申请,将占用管理岗位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调整到位。

整改时限:2016年11月中旬完成。

2.关于直属单位工勤岗位超编问题

整改措施:我厅将严格按省委编办的核定标准执行人员编制政策,主要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消化占用干部编制的工勤人员,使实有人员结构达到核定编制结构要求,上述单位在占用干部编制的工勤人员消化到位前,坚持工勤人员只出不进的原则,绝大多数2020年前整改到位,个别年轻的再通过其他方式调整到位。

整改时限:2020年。

(二)关于干部轮岗交流问题

整改措施:2016年10月,我厅已出台了《福建省林业厅干部轮岗交流规定》(闽林人〔2016〕37号),规范了我厅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使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走向制度化、常态化。我厅将按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工作需要、保证业务相对稳定、轮岗交流和选拔任用相结合的原则,将我厅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满10年的干部进行轮岗位交流。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

(三)关于离退休厅级干部违规占用公房问题

整改措施:已委托省国资委推荐的省华诚评估公司将于10月31日启动对两位退休省管干部租用302、502室进行房屋和装修评估,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后,即报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进行拍卖。与此同时,继续做好其他3位已去世的省管干部遗属子女的思想工作,争取能列入拍卖。如果仍不接受整改意见。我厅将在11月30日正式委托拓维律师事务所启动法律程序,将通过法律手段依法强制收回公房。

整改时限:公房公开拍卖的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诉诸法律的于11月30日正式启动司法程序。

(四)建瓯市、邵武市林业局违规使用、挪用专项资金问题

1.建瓯市林业局挪用育林基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12233.91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用于直属企业改制借款11153.91万元,林业局已向市政府请示,请求盘活部分企业资产,对部分林木资产进行分类处置,逐步收回资金。由于所欠资金较大,计划分5年左右逐步归还原挪用的育林基金;二是用于办公大楼基建户借款1080万元,林业总公司原有办公场所按市政府要求交由市收贮中心,办公楼异地安置项目总预算1750万元,其中安排补偿金951万元,实际到账402万元,由于资金缺口较大,造成林业局从育林基金借款1080万元。建瓯林业局已向市收贮中心催收所欠的安置补偿费549万元,并协调市财政要求解决异地安置项目资金缺口,以归还借用的育林基金。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2.邵武市林业局挪用育林基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结余资金用于所属企业改制2760.83万元,用于邵武市林业局所属企业改制借款问题。

整改措施:主要是2014年以前邵武市进行企事业单位改革,按市政府的安排,林业局陆续借给企事业单位改制费用。林业局已向市政府提出申请(邵林〔2014〕120号文),请求解决企事业单位改制借用林业基金问题。同时,林业局定于2018年12月31日前,分九个季度解决挪用2760.83万元资金问题,第一季度至第八季度每季度按300万元共计2400万元,第九季度360.83万元。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总之,除上述6个问题需要继续加紧完成整改外,我厅党组还需对其他已经基本整改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原定时间整改到位。6个月后,我厅将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通过本次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更具成效,为促进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1-87825529,87851204;邮政信箱:福州市冶山路10号;电子信箱:fjslytjgd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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