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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农林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2-01 11:12:52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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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2月19日至3月18日,省委省属高校巡视四组对我校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6年8月1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校党委诚恳接受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认为这是对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对严格纪律、转变作风、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治校能力水平和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并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学校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一)强化“四种意识”,提升行动自觉。学校先后召开了5次党委常委会、2次全校中层干部大会以及各类专题会,通报巡视反馈意见,动员部署、研究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增强做好整改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巡视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学校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抽调1名中层干部专职负责。制定了《省委省属高校巡视四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4个方面存在问题,细化分解为19项51个整改任务,并明确任务的牵头校领导、牵头单位、落实单位、配合单位以及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三)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整改任务。校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落实第一责任,“四个亲自”组织督促抓好整改。其他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负责牵头和分管领域内的任务整改。牵头单位认真指导、组织、制定完善长效机制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落实单位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配合单位主动配合,积极支持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校巡视整改办公室实行每周“一督促一检查”,推动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强化质量进度,整改初见成效。截止目前,51个整改任务已完成25个,基本完成23个,未完成3个。已制定(修订)资金监管、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资产处置、科研经费、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0个,正在制定(修订)23个。完成了巡视组移交信访件的核查处置工作,做到了件件有核实、事事有结论。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巡视组的四点整改要求,结合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深化综合改革的需要,直面问题,对整改事项逐一编号分解、逐一整改销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师生看得见、感受得到,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一)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学校结合巡视前开展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等11类问题专项自查,以及按上级要求开展的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自查,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情况进行认真整改。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深入学习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增强校院两级领导班子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能力和意识。

二是认真执行学校《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暂行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推动学校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是成立了新一届学校学术委员会及其下属4个专门委员会,调整了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学术组织的作用,进一步保障学术权力在学术管理中的主导地位。

四是加强校院两级教代会建设,修订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进一步保障教代会依照其工作规程行使职权。

五是制定了学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运行规定》,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运行的组织形式、议事范围、议事规则、会议沟通与落实、监督检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发挥学院党政领导整体功能,激发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活力,推进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六是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擅自改变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个别学院领导作批评教育处理。

2.关于干部选任不够规范问题

学校根据即知即改精神,坚决停止与上级要求不一致的有关做法,严格控制增量,科学消化存量,并按照实事求是、分期分批、积极稳妥等原则进行整改。

(1)关于编外人员过多的问题。学校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后勤、安保等157个岗位向社会购买服务,减少聘用编外人员。二是通过改制等方式消化80名编外人员。三是根据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发展需要,正在制定学校《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加强编外人员管理。

(2)关于超职数配备处级干部问题。学校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进行整改。按照分批分期原则,巡视以来调整消化处级干部18人,其中校聘处级干部7人。下一步,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重新核定的高校中层干部职数情况,并结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有关规定,逐步整改消化。

(3)关于未经审批违规设立机构并配备干部问题。学校组织开展了机构设置及其干部配备情况排查整改。一是严格控制机构设置,在上级新的高校机构设置管理办法出台前,不再增加机构数。二是上级新的高校机构设置管理办法出台后,及时对教学教辅机构及其配备的干部进行调整。

(4)关于违规录用个别人员问题。学校对违规录用个别人员情况进行了核查整改。对2010年考核录用个别本科毕业生到管理岗位却调整为教师岗位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启动《人事调配管理规定》制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事调配工作。

(5)关于部分领导干部试用期未满调整职务问题。学校对领导干部试用期未满调整职务情况进行了排查。2015年12月以来,学校已不再对领导干部试用期未满进行职务调整。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中层干部试用期管理,严格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间,一般不宜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规定。

(6)关于违规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问题。学校对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情况进行了排查。坚决停止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并对全部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消化整改,免去其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职务。

(7)关于个别领导干部长期未履行岗位职责问题。学校对中层干部未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排查,进一步明确1位“双肩挑”中层干部分管的具体业务,并督促其履行好管理岗位职责。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选任调配等工作,学校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规范选拔任用和能上能下工作。

二是根据上级即将出台的高校编制、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等规定,调整学校编制管理和教学教辅机构设置,科学核定各单位人员编制。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深化人才培养引进、编制管理等改革,健全人才发展保障机制,确保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

3.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问题

学校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情况排查,按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精神,整改了两位中层干部在校办企业或学校参股企业兼职问题。目前,有关企业已按程序免去了两位中层干部兼任的职务。今后,学校将结合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情况的监督管理。

4.关于个别已调离领导干部仍保留工资关系问题

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开展了已调离领导干部仍保留工资关系情况的排查。科研处原处长、林学院原院长、成教学院原院长、人文学院原副院长等4人均已调离学校,但个人基础工资(专业技术类)仍由学校发放,年终时再由学校与所在单位结算。经整改,成教学院原院长、人文学院原副院长的工资关系已转移至现工作单位;科研处原处长、林学院原院长工资关系的转移,已向省里有关部门发函办理。

5.关于未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制问题

学校开展了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时间超过2届任期的情况排查整改。按分期分批整改思路,目前已免去4位任期超过2届干部的领导职务。今后,学校将严格执行中层干部任期制有关规定,及时交流、调整任期届满中层干部职务,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二)廉洁纪律方面

6.关于违规采购大宗物品问题

(1)关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违规确定供应商问题。经核查,学校于2010年在省内高校中率先推出改革举措,通过招标确定大宗食品原料采购供应商,但学校饮食服务中心因经验不足等原因,落实改革举措不到位,2012-2014年期间,在部分中标企业退出供货的情形下,学校食堂向3家非中标供应商购买大米和食用油897.3万元,以会议研究的形式直接指定1家企业为学校冻品供货商并向其购买冻品474.6万元,但迄今尚未发现利益输送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2015年以后,学校自主经营的餐厅均未发生向非中标企业采购大宗食品原料现象。

(2)关于直接指定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管理中心采购教学设备招标代理机构问题。经核查,在2012年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管理中心服务器等教学设备采购中,因该项目代理服务费低(仅2000多元),代理机构不愿意承接,国有资产管理处就直接指定了代理机构。2012年10月起,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已停止了小额采购任务摊派代理机构的做法,改为无论金额大小一律通过随机抽取产生代理机构,并把抽取单作为重要材料进行归档保管。

(3)关于金山学院个别领导主导项目采购,涉嫌利益输送问题。经核查并组织专家对金山学院语音室设备进行论证,“金山学院语音室设备性能、参数属高配,完全能满足教学需求,采购标书所设指标多数商家可做到,不存在‘量身定做’问题;嵌入式语音设备和云系统语音设备是并存的,不是替代关系。”在该采购项目中迄今尚未发现利益输送问题。鉴于该项目负责人分管的后勤和招标工作均属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工作,对其进行了岗位调整,不再分管后勤和招标工作。

(4)关于下安综合楼网络布线项目物资采购论证不足,造成浪费问题。经核查,下安综合楼网络布线项目由于有关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在项目前期论证和预算编制时仅依照图纸进行,而未到现场察看,导致部分设备材料未安装,造成浪费;在项目施工和验收时,没有对设备材料进行有效监管,导致价值18.09万元的未安装设备材料在校纪委核查前处于流失状态。学校纪委核查工作启动后,有关工作人员主动追回了未安装设备材料。鉴于有关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给学校财产造成了损失,但迄今尚未发现该项目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学校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给予直接责任人记过处分,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宗物品采购,学校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大学校《校院两级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及验收管理实施办法》的执行力度,加强物资采购前期方案论证,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和验收工作。

二是修订完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办法》,坚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确定大宗食品原料供应商,并通过每周一次明查暗访食堂采购信息、严把财务报销审批等措施加强日常监督,杜绝学校自主经营食堂向非中标企业采购大宗食品原料的现象。

三是今后网络布线项目不再按采购类项目管理,一律改为按基建类项目进行管理,通过严格的设计论证、预算编审、施工图会审、现场签证等环节加强对设备材料安装数量的监管。

7.关于科研课题管理不规范,经费违规使用突出问题

(1)关于学校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改变科研项目管理方式,部分科研经费变成个人奖金问题。经学校对2012年至2015年纵向项目改为横向项目管理的项目进行梳理,在2014年10月学校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制定的横向经费管理规定出台前,学校海峡创业育成中心将部分非计划性财政资金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横向项目进行管理,并违规审批两个项目提取立项奖和绩效奖23.4万元。学校对相关责任人作了处理。2016年3月10日起,海峡创业育成中心已将全部“纵改横”项目改正为按纵向项目管理,并停止审批此类项目提取立项奖励和绩效奖励。有关课题组已退回违规提取的立项奖和绩效奖21.62万元。

(2)关于课题预算虚高,结余经费管理薄弱问题。学校对2012年底以前结题的科研项目经费结余情况进行了摸查。经整改,学校已设立科技计划项目结余经费统筹管理专项账户,将分散沉淀在各课题账目下的结余经费纳入统筹。同时,对2016年即将结题的科研计划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关于《作物优良性状相关基因挖掘与开发课题产量测定服务》项目存在的问题,学校组织项目组和有关部门对其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整改。现已按预算、程序,将在其它项目报销费用、设备折旧和维护费用,以及应分摊的燃油动力费计入该项目经费中列支。

关于《移动式产地预冷装备与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存在的问题,学校组织项目组和有关部门对其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整改。现已按预算、程序,督促其加快设备采购和项目研发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将于2017年6月完成验收工作。

(3)关于科研经费开支随意,违规报销普遍存在问题。学校组织项目组和有关部门对国家糖料作物改良中心福建分中心二期建设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整改。现已按预算、程序,将超范围报销的电梯款和仪器设备款计入该项目学校安排的配套资金列支,将糖料作物改良分中心大楼建设款计入大楼建设项目列支。

关于《三明特色优质烟叶密集烘烤技术优化与推广应用》项目存在问题,学校组织项目组和有关部门对其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整改。现已按预算、程序,将从其他项目经费垫支的差旅费、材料费等订正到该项目列支。

学校对违规报销科研经费的海峡创业育成中心办公室原主任邹双全等3位科研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核查处理,根据其违纪事实和情节,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处理,违规报销的有关经费均已退还。

学校对3位老师在不相关课题报销国际学术会议旅费的问题进行了核查整改,对相关出国经费作了订正等处理,并给予3位老师批评教育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学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等最新政策,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修订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下放预算调剂权、简化预算编制,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奖励力度。实行经费支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制、项目组成员监督制、票据网上查伪制和学校常态化的抽查审计制。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差旅费(含国际合作交流费)管理,完善业务性会议管理,改进仪器设备采购制度。

二是修订《横向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科研人员承担的非财政性资金来源、非计划性财政资金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横向项目经费,按照“谁投入、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委托单位与项目承担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并纳入监管。横向经费的使用不受纵向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和比例的限制。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经学校同意后可由项目组自主支配。在完成合同任务、经委托单位验收同意的前提下,横向经费的结余部分可由学校科研团队根据工作内容和合同约定自主安排。

三是制定《科技计划项目结余经费统筹管理暂行办法》。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项目结余经费按规定在2年内由学校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未通过验收和整改后通过验收的项目,余下经费按原渠道收回。设立专项账户对科技计划项目结余经费进行统筹管理。

四是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政策,制定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落实学术诚信教育制度,建立健全科研诚信及失信追责问责制度。

五是加快推进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自查和财务助理制度等,加大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8.关于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问题

(1)关于未经公开招标出租资产问题突出,未公开招标比例偏高问题。学校组织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对金山校区商业网点(店面)出租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查。学校对未公开招标店面采取分期分类的措施进行整改:一是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店面,对其租金根据合同定期进行调整,原则上不低于周边公开招标出租店面的平均租金;二是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13间店面,7间合同到期已收回自用,其余待合同到期后实行公开招标或转作非经营性活动用房。

学校组织南平校区管理委会对校门口沿街店面出租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经整改,校门口店面现已经全部收回,并于2016年9月6日进行公开招标,除2间店面流标外,其余店面均已通过公开招标完成出租。

学校组织科教基地管理中心对漳州分部房屋和空场地未公开招标直接出租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查。经整改,学校已追回房屋和场地应收未收的租金3.02万元;制定《漳州分部房屋及空场地出租方案》,明确除学校教学科研需要外,其他全部公开招标。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和完善漳州分部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2)关于未经公开招标出租资产问题突出,未公开招标租金明显偏低问题。租金明显偏低的桃山公寓8#楼822号店面系金山学院和快乐时光创业工作室合作项目,合作期间,该工作室向金山学院提供了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双方合作关系已于2015年9月到期解除。学校已收回该店面,并改做学生活动用房。

南平校区“最低店租每平方米43元”的店面功能限定为校区配套服务的理发店,系挂标无人竞标后以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出租。经整改,南平校区已收回该理发店,并对外公开招标。

(3)关于合资企业、合作项目监管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①福建省神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长期未明晰学校股权和应有收益未及时兑现问题,学校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继续加大力度催缴福建省神蜂科技开发公司拖欠的目标责任金和股权责任金。二是启动股权改制工作,就股权收益或知识产权转让方案进行协商谈判,计划于2016年12月完成方案制定,力争2017年7月前完成股权改制工作。三是重新与福建省神蜂科技开发公司签订相关协议,进一步规范学校蜂产品专营收益。②福建金山种子有限公司拖欠股权分红和2015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学校33%的股权无法得到确认问题,学校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继续加大力度催缴福建金山种子公司欠款。截止目前,该公司已还款10万元,并承诺2016年11月底前还清余款。二是启动股权撤资工作。学校目前正与该公司协商股权撤资方案,力争2017年7月前完成股权撤资工作。③学校与福建同方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东大门综合楼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学校已成立“处理东大门综合楼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工作小组”,负责与福建同方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谈判,商谈出解决方案。若协商不成则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学校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开展全校国有资产清查,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为实施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构建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奠定基础。

二是认真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院两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及验收管理实施办法》《校院两级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及验收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审批和招标管理实施办法》,确保非经营性资产不流失、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除保证教学科研需要外,凡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国有资产出租,一律实行公开招标。

四是推进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启动制定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由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学校经营和管理学校国有经营性资产,进一步加强对校办企业和学校参股企业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

9.关于基建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1)关于工程项目拆分招标问题。学校对2012年以来的工程项目拆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拆分项目均为不新增建筑面积,省里有关部门不受理立项、不受理招标的建设项目,当时学校没有组织校内立项,采取拆分的办法以实现在学校招标限额内组织公开招标。今后,凡此类项目不再拆分,均实行校内立项并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

经核查,学校“国家食用菌品种改良福建分中心”存在附属基建项目未经招标直接委托中标企业施工问题。鉴于该项目主要工程有进行公开招标,附属项目未招标客观上存在资金到位不及时等实际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处理。

(2)关于个别项目随意变更基建工程设计,边施工边设计问题。学校对观音湖改造项目存在随意变更基建工程设计、边施工边设计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整改,现已完成全部12个子项目的结算审计,工程结算价为1436.2万元。迄今尚未发现该项目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3)关于工程结算率偏低,结算价超中标价现象严重问题。对2012年以来基建工程预算价1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采取向相关单位发送催办通知函等方式,加快项目结算进度,截止目前,已审结项目77个,正在审计项目30个,已报业主单位进行初审55个,其余的正逐项按程序催办,抓紧做好结算审计工作。

经核查,学校主(西)大门与三环路连接3号路段项目结算价超中标价,是因为当时福州市政府三环路绿化景观建设方案变更,导致该项目建设方案变更,新增了挡土墙项目,造成造价增加。

(4)关于个别工程建设审核把关不严,出现总造价重大偏差问题。经核查,学校大学城校区土方回填项目出现总造价重大偏差,是因为当时勘察院提供的作为测算依据的电子地形图与实际地形有较大出入。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会议纪要精神,学校、施工单位共同聘请第三方对填方量进行重新测量、确认,大学城校区土方回填项目工程量确有较大增加,导致造价同步增加。今后,学校重大填方工程项目将委托有较高资质的机构进行测量、勘察,为预算提供与实际相符的基础资料,避免再次发生预算与实际的重大偏差。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建项目管理,学校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项目监管:

一是有针对性制定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校内立项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加强方案设计论证、严格工程变更程序等工作流程。

二是加强基建部门内控管理,确定了廉政风险防控等级和防控措施。学校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对基建工程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是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现场监管和审计监督。根据当前学校正全力推进旗山新校区建设的实际,进一步加大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落实各方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安全关,严格现场工程变更和工程总投资控制,坚决防止严重超概算、大幅增加合同总价等现象发生,保障基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节约、廉洁”有机统一。

10.关于公务接待管理混乱问题

(1)关于接待手续不规范问题。学校印发了《关于做好公务接待整改自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校各单位对公务接待手续不规范问题进行排查整改。截止目前,全校已经清退不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费8.8万元。今后,公务接待手续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

(2)关于超标准异地宴请同城接待问题。经排查整改,校领导在北京异地宴请的7笔接待费1.3万元已全部退回,24笔同城接待费3.6万元已全部退回。

(3)关于个别领导干部造假报销问题。对蜂学学院党委原书记林继熙不实报销接待费1455元问题进行了核查处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退还。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学校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试行办法》,加强公务接待的过程管理,加大公务接待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

11.关于公款送礼金额大、范围广、次数多问题

巡视前,学校于2015年底印发了《关于在全校开展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三公”经费开支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整改;巡视中,学校边巡边改。对2013年7月以来有关公务活动中赠送的学校科研产品等礼品费用已自查自纠63.6万元。

今后,学校将认真落实《厉行节俭防止浪费建设节约型校园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常态化开展年度财务检查工作,杜绝公款送礼行为;研究制定《涉外公务活动赠送和接受礼品的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涉外公务活动赠送和接受礼品的管理。

12.关于违规发放过节费、实物和购物卡等福利问题

(1)关于金山学院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经核查,在实施绩效工资前,金山学院于2013年9月和2014年1月发放了过节费83.7万元,存在发放标准和发放科目错误问题,鉴于该问题属于工作失误造成,给予相关责任人效能问责处理,退回多发的过节费,并扣发一个月岗位责任津贴。

(2)关于信息中心违规发放实物问题。经核查,在实施绩效工资前,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管理中心于2013年9月发放国庆节福利1.02万元。鉴于违纪情节较轻,且已主动全额退回违规发放的福利,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处理。

(3)关于学校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经核查,学校2013年发放购物卡作为职工午餐补贴。该做法系学校实行职工午餐补贴货币化后,由后勤管理处饮食服务中心按照教职工意见实施的。2014年1月起,学校就没有再向教职工发放购物卡作为午餐补贴。2014年6月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后,除校工会按规定发放福利外,已不再发放过节费、实物和购物卡等福利。

2016年8月学校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绩效工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重申各单位“不得违规发放过节费、实物和购物卡等福利”,并进一步规范了福利津贴发放。

13.关于会议费管理不严,违规支出现象较为突出问题

一是开展了会议违规列支茶歇和会议礼品等费用的清退整改。会议礼品费0.85万元已全部清退,会议茶歇2.96万元已清退不合规的1.72万元。2016年3月起,学校财务部门严把报销审核关,不再报销会议地点外餐费。

二是修订学校《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今后国内会议不再安排茶歇和会议礼品,不得安排会议地点外用餐,会议支出凭证必须附上原始明细单据。

三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等最新政策,完善业务性会议管理。因教学、科研需要举办的业务性会议(如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等),其会议规模和开支范围、标准,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因工作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由主办单位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

(三)群众纪律方面

14.关于多位离任和个别现任校领导主持的科研团队占用大面积实验室问题

一是对科研用房存在问题进行排查整改。有关校领导主持科研团队占用的6602平方米实验室,已收回和统筹共享科研用房880平方米。

二是已启动制定学校《科研用房管理办法》,将对科研用房实行定额配置、超额收回或有偿使用制度。

三是加快推进旗山校区二期科研实验楼、金山校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大楼等建设,为教学科研人员特别是青年教师开展科研工作创造更好条件。

(四)工作纪律方面

15.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了整改:

一是制定了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中层班子及其成员的主体责任,形成人人有责、岗岗有责的党风廉政责任制体系。坚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书,并通过检查、约谈等方式,传递责任压力,督促责任落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检查,以及“两学一做”等,在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发言中重点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是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学校《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暂行规定》,坚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查”、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考察对象廉政情况的意见“凡提必听”,认真落实干部能上能下。按照“四种形态”要求监督执纪,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违纪的教职工,及时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三是加大纪律审查支持力度。校党委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积极领导、支持和保障学校纪委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审查,认真做好巡视组移交信访件的核查处置工作,及时听取汇报,协调解决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四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组织全校各二级单位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开展了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排查,重点对职权行使过程中可能产生自由裁量权的廉政风险点再次认真梳理查找,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科学设置办事流程,规范审批环节和监督制约环节,进一步把好入口关、过程关和出口关。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机制、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等综合改革,进一步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组织校部党政管理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加快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五是校党委全力支持校纪委开展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校党委常委会议经常听取校纪委工作汇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内容涉及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制度建设、机构调整、问题线索处置、党纪处分等方面。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11个干部编制已配置10人,正在招聘1人。出台《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运行规定》,规定学院党委纪检委员作为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强化学院党委纪检委员的地位和作用,有力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持续深化“三转”。调整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纪委书记除了分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外,不再分管其他部门或单位。纪检部门在退出了31个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基础上,又退出了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外美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内部机构设置,将纪委与监察处合署,审计处相对独立。加强学习培训, 2016年以来选派3名干部参加中纪委、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组织的业务培训,选派1名干部参加省委省属高校巡视组工作,抽调1名干部到省纪委跟班学习,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为全面履行监督责任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要求,认真核查处置信访件和巡视反馈的问题线索。巡视以来,已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6人,并对其他涉及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处理,取得了“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如,在查处下安综合楼布线项目设备材料流失问题时,既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又追究了相关领导的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处理。

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制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和工作流程。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干部认真学习贯彻的党的“六大纪律”和办案纪律,并以发生在身边的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从中吸取深刻教训。

16.关于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1)关于应收账款未收回,部分借款长期未归还问题。经排查整改,截止目前,学校已收回应收账款465.45万元,冲销借款1446.87万元。下一步,学校将采取发送催款通知或律师函、扣发有关绩效津贴、司法诉讼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应收未收账款和各类借款的追缴力度。

(2)关于违规向武夷星茶业有限公司拨付资金购买车辆问题。经整改,学校已于2013年中止了与武夷星茶业有限公司的科技合作协议,并将2部车辆退回该公司。武夷星茶业有限公司退还了学校科技合作经费96万元。

(3)关于违规向安溪茶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注资问题。已于2016年9月7日调回拨付给学校设立的安溪茶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500万元资金。

(4)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个别领导干部虚假、重复、拖延报销严重问题。对金山学院借“三八节”聚餐名义报销餐费5.34万元进行了核查,给予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该笔费用已订正为学院公务接待费报销。

个别校领导重复报销参加“中国植物病理学会2013年学术年会”的住宿费4404元已退回;相关校领导已退回违规报销头等舱机票费用超标准部分1.15万元。

针对个别校领导拖延报销问题,学校加强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务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要求原始票据及时报销。

为了进一步加大资金监管,学校进行如下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试行办法》《财务支出审批办法》等规定,修订《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应的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加强公务借款管理,明确审批责任,规范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二是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开展年度财务检查。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成立检查小组,对“三公”经费、科研经费、差旅费、劳务费等经费支出的合法性、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要求、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促进廉政建设,预防和遏制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

三是实行财务收支、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学校各项财务收支包括教学科研、专项资金等收支与经费使用情况等实时通过财务网站发布,学院领导与项目负责人可通过财务网站查询项目经费的收支明细情况。按规定定期公开经上级部门批复的年度部门预决算收支总表等预决算信息。

17.关于学科建设专项经费沉淀金额大,重分配轻管理问题

2016年1月学校印发了《关于清理“211工程”专项、学科建设专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和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专项结余资金的通知》,开展了全校学科建设专项结余资金清理工作,已统筹全部沉淀资金并编入2016年综合预算,用于海峡联合研究院等科研团队的人才队伍建设、科研项目启动,以及实验设备购置等。

今后,学校将严格落实《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新学科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与立项,实行经费拨付“额度进度”和经费使用季度通报制度,定期跟踪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或撤销执行效率低的项目,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18.关于重复购置大型科研设备,利用率低问题

学校组织科研院等单位对全校单台套价值在2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进行了清查,设立了《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对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配置不合理、重复购置、非必需购置、利用率较低、协作共用困难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剖析, 并结合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成立了共享平台服务与管理中心,整合实验技术人员资源,已初步建立了一支共享仪器使用和管理队伍。

二是2016年4月启用了学校大型仪器设备服务与共享管理平台系统(第一期),已接入平台单位6个,接入仪器设备39台(套)。

三是2016年7月出台了学校《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大型仪器购前论证、管理、共享运行、考核与奖惩等规定,把开放共享业绩纳入科技创新考核和绩效评价范围,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大型仪器设备面向师生、企业和社会开放;初步建立了单价5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购置前期论证制度。

四是2016年9月初步建立了单台套价值3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数据库。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等政策要求,逐步纳入省大型仪器设备网络管理平台,提供在线服务。

五是启动“大型仪器设备服务与共享管理平台系统”二期建设计划。

19.关于领导班子“四风”问题

一是在2016年9月3日召开的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上,再次逐条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对巡视组指出的“四风”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要求校院两级领导班子都要认真反思,深化认识,对照整改。

二是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落实学校《关于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效率的暂行规定》《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科学统筹会议安排,简化会议活动规模,压缩会议活动时间,做到能合并的会议就合并,能不开的会议就不开。制定学校《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规定》,严格落实精简文件各项制度规定,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可转可不转的文件一律不转,切实减少发文数量。

三是认真落实学校《厉行节俭防止浪费建设节约型校园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建设校园环境,巩固巡视前办公用房清理整治成果,坚持按标准从严配置,推进学校各类办学资源共建共享,着力建设节约型校园。

四是启动实施学生宿舍公共设施改造、供水管网改造、电增容等民生工程,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2016年9月,材料工程学院、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进驻旗山新校区,新增学生宿舍2.97万平方米,有效缓解了学生宿舍紧张问题。加快旗山新校区二期1.58万平方米学生公寓建设,进一步解决学生宿舍紧张问题。

五是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集体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认真履职尽责。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要求校领导“正确处理好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工作的关系,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减少社会兼职和学术活动,在工作时间不能从事个人学术活动和与学校发展无关的社会活动”。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视组移交和巡视反馈的问题线索,校党委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校纪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逐件进行分析、研判,一一确定恰当的处置方式,组织力量采取调阅有关资料、外出调查了解、组织专家论证、约谈有关人员等方式进行了认真核查处置,对10位处、科级干部进行了处理,其中,党政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5人,组织处理1人。对违规报销科研经费的海峡创业育成中心办公室原主任邹双全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不实报销接待费的蜂学学院党委原书记林继熙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酒后参加学校重要会议并中途离会的金山学院原副院长郑国华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网络布线项目设备材料流失负有直接责任的信息中心网络建设科副科长林斯强给予记过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反馈意见整改未完成情况的说明

1.情况说明。截止目前,福建省神蜂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期未明晰股权和应有收益未及时兑现、合资企业福建金山种子有限公司监管不到位和欠款未及时收回、福建同方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东大门综合楼纠纷等3个问题的整改尚未完成,主要是因为这3个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牵涉面广,错综复杂,整改时可能要走司法程序,需要较长时间。

2.整改措施。(1)针对福建省神蜂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期未明晰股权和应有收益未及时兑现问题,学校采取三项措施进行整改:一是继续加大力度催缴神蜂公司所欠款项。若在2016年12月底未还清蜂产品专营权目标责任金,学校将强制收回有关店面并通过司法途径停止该公司蜂产品专营权;若在2016年12月底前未还清股权责任金,则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二是启动股权改制工作。计划于2016年12月完成方案谈判,力争2017年7月前完成股权改制工作。三是规范学校蜂产品专营权收益,力争2017年3月前重新签订相关协议。(2)合资企业福建金山种子有限公司监管不到位和欠款未及时收回问题,学校采取两项措施进行整改:一是继续催缴福建金山种子公司欠款。若2016年11月底前未还清欠款,则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二是启动股权撤资工作,力争2017年3月份完成股权撤资方案谈判,力争2017年7月前完成股权撤资工作。(3)针对福建同方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东大门综合楼纠纷问题, 2016年9月学校已经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已经与同方科技有限公司就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基建结算问题、水电费问题和15年使用权的起算点问题)展开多次谈判,取得一定的共识,争取2016年12月30日前彻底解决这些问题。

(二)下一步巡视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1.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认真实施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年底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促进检查结果运用;继续实施下属党委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组织开展校内二级单位巡察工作,强化监督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认真核查处置问题线索,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2.持续推进综合改革。制定出台学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综合改革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切实推动学校干部人事制度、人才培养机制、科技发展机制、资源配置与资产管理、内部治理结构与管理体制等领域和关键点的改革。加快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信息化建设机制等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尽快在这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

3.持续推进依法治校。推进学校《章程》宣传实施,坚持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巡视整改落实为契机,加快推进学校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加强督查督办,提升制度执行力,真正做到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强化信息公开,尤其是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加快机关职能部门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4.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带头遵守制度规定。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围绕加快高水平大学改革、建设、发展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重点解决一些“瓶颈”问题。进一步加强文件和会议管理,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力争“文山会海”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加快推进旗山校区二期建设,进一步改善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条件。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修订学校《效能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加强监督检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能力水平。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领导干部考评制度,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从严选拔、培养、使用、管理干部。

5.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实效为目标,保持要求不变、力度不减,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直至整改到位。后续将对整改方案再梳理、再盘点,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要求,坚持实行销号管理。对于本年度要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快整改进度,抓紧落实到位;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等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效和督查督办,防止聚焦不足、虚化不实;对于已经整改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列入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指标体系中,推动整改任务真正落实到位。

今后,我校将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十四次、十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全面依法治校,为建设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校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学校反映。联系方式:0591-83789306 0591-83789209;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中共福建农林大学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02;电子邮箱:president@fa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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