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残联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2-01 11:10:15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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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4-1)关于体管中心2015年资产运营收入872万元(含国家下拨资金443万元)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等问题。 根据2015年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我会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精神,2016年5月10日,省体管中心召开主任会议,按照审计组要求和财经法规制度规定布置整改工作。截至2016年7月,省体管中心运营收入已报经财政批准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已领购财政非税票据和税务发票,并于2016年9月1日起使用规范的收费票据,税后运营收入按季度上缴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不合规的票据已经停止使用。针对省体管中心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对该中心主要责任人王宗尧同志予以通报批评。 (4-2)关于2014年省第三期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费用7.39万元,未经分管会领导审批,仅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即报销问题。 针对“2014年省第三期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费用7.39万元,未经分管会领导审批,仅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即报销”的问题,经核查,该笔费用报销发生在2014年9月,当时执行的是2011年我会制定的《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闽残联办〔2011〕147号),按照2011年版的《规定》,在预算内开支的项目报销审批流程是:经办人填报经费报销单并签字→部室负责人初审→会计复核后→计划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报销。我会2011年制定的该《规定》是不够科学和严谨的。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管理,2014年12月,我会重新修订了《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闽残联办〔2014〕155号),2014年新版《规定》已将上述不够严谨的报销流程更改为:在预算内开支的项目报销审批流程是,经办填写报销单并签字→部室负责人初审→会计复核→办公室财务主管审核→报分管会领导审批报销。今后我会还应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之更为规范和科学。 (4-3)关于体管中心2014年度存在重复列支、超预算支出等问题 ①关于重复列支的整改。一是,省体管中心2015年收支核算,已按内部审计报告和相关财务制度要求调整账务处理,并在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告中说明;二是,2016年9月起省体管中心收入已按“收支两条线”要求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到位。 ②关于票据不合规的整改。针对内部审计报告提出“2014年3月及12月列支2张发票抬头为福乐家园,属于不合规发票入账”问题。省体管中心已按要求在相关凭证后备注说明,并要求财务人员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把关。 ③关于往来款项中存在长期挂账的整改:经核实“其他应付款——省残联”挂账99780.77元,系2011年4月8日我会通过“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组委会办公室”转入“省直党工委提取爱心捐赠活动工作经费”。根据捐赠者——省直党工委的意愿,我会决定将此款项用于省体管中心开展残疾人开放日活动经费开支,并严格管理使用。 (4-4)关于辅具中心2014年度存在重复列支、超预算支出等问题 省辅具中不仅清查2014年财务账目,还举一反三把2015年一并列入清查范围,认真查找存在问题。主要问题整改如下: ①超预算支出整改。2014年12月43号凭证列支项目支出省康复医院适配服务费10万元,依据闽财指〔2014〕273号文中2013年度彩金贫困重度项目预算资金为9.24万元,超预算7600元。实为国家彩金项目评估适配费9.24万元,省级辅具车下乡入户评估7600元,因工作人员预算概念模糊,将两个项目开在同一张发票上,造成适配服务项目超预算。现已在2015年账上给予更正。今后一定做到专项经费单独核算,按项目分类支出。 ②会计核算项目明细科目使用有误整改。2014年9月20号凭证及2014年5月36号凭证,1957元餐费支出明细科目使用有误,现已调至公务接待科目。今后一定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提高财务处理能力。 ③长期挂账整改。在2016年资产清查中,省辅具中心对确实无法收回和无需支付的款项都按照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作了盘亏或盘盈处理。迄今还有康立公司账目尚挂账,由于康立公司账目金额10774.80元涉及到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账目,要求省辅具中心认真核对清楚后,根据审计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挂账款转返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4-5)关于就业中心2014年度存在会计核算项目明细科目使用有误、往来款项中存在长期挂账情况等问题 ①会计核算项目明细科目使用有误整改。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照会计核算项目,对2015年明细科目进行归类,按规定要求分项分类归属。因2014年账务已结账,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将从2015年开始,按要求将属于委托业务的费用统一列入委托业务费科目核算。 ②长期挂账整改,未能在两个月内完成整改,主要措施在“需要进一步整改事项”中说明。 (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问题。 (5-1)体管中心2014年度固定资产未进行盘点清理等问题。 省体管中心针对巡视反馈提出的资产管理问题,省体管中心已进行整改:①根据省残联党组会议精神和省财政厅有关基建竣工决算批复的处理意见,省体管中心委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福建分所进行基建资产审核及清查,现已完成资产审核报告及资产清单,待省康复中心登记入账后,及时办理资产调拨及移交等后续工作,经批准后增加相关省体管中心资产账面价值。②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残联关于开展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署要求,省体管中心成立专门资产清查机构,制定清查工作方案,目前已按统一部署完成资产清查盘点和清查报表网络数据上报,正在整理报废报损资产相关材料和撰写资产清查报告,待有关部门批准后,核销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5-2)辅具中心2014年度固定资产未进行盘点清理等问题。 省辅具中心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省辅具中心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审计机构提出了整改建议报告。目前省辅具中心已经全面完成清查,安装条形码打印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做到账卡健全,信息完整,管理规范。对达不到固定资产价值(单价1000元以下)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做出转出固定资产清单,对转入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了权属转移事项。 (5-3)就业中心2014年度固定资产未进行盘点清理等问题。 省就业中心及时成立了由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国有资产清理小组及其办公室,对1993年中心自成立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详细盘点,对有账有物和有账无物的固定资产进行整改:①对有账有物的固定资产,按照账、物、卡一一对应的要求,逐一盘点实物,确定物品所在位置、明确使用人员,规范物品名称及规格,补充、完善卡片内容,做到人、物、卡一一对应。为加强对国有资产信息化的管理,在此次固定资产清查中,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还购买了金网际软件公司的“条形码标签打印系统”,实现了固定资产条形码管理,在不断改进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提高省中心的固定资产规范管理工作;②对有账无物的固定资产,认真收集资料,区分年限和情况,实事求是,如实汇总、汇报,在征询、听取第三方审计意见基础上,及时召开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进行资产损溢认定,按相关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待进行认定批复,待批复后按程序规定给予办理。此次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报损的固定资产涉及通用设备类(84件/台)、家具类(11件),金额共计612886元。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向监督部门党组提出处理建议。受理信访举报线索后,规范登记、认真排查、分析对策,严格按照“零暂存”要求和“五类方式”组织人员逐件核实、处置。目前,已党纪立案1人(科级);涉及领导班子信访件经函询后了结;涉及2名处级干部信访件经初核后失实了结;涉及2名处级干部信访件正在初核中;涉及1名处级干部信访件按省直纪工委要求移送省直纪工委办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擅设机构和擅自更改干部职务任命问题。 关于个别干部任命岗位与实际工作岗位不符的问题 1.已采取的主要措施。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2014年12月我会任命杨瑞芳同志的工作岗位和实际工作岗位不符问题,会党组议定,符合条件时,一旦省残联机关处级岗位出现空缺时,将马上进行调整,尽快做到任命岗位和实际工作岗位相符。 2.未能按期完成的原因。由于杨瑞芳同志在提任前是我会机关办公室主任科员、党组秘书,熟悉省残联的全面工作,表现优秀,且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水平,但目前在省残联机关暂无处级干部职数,且还一时难以物色到接替该同志岗位工作的合适人选。 3.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即安排杨瑞芳在任命的工作岗位工作,一年后调回省残联任职。 (二)关于省康复中心全面整改问题。 1.已采取的主要措施。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对省康复中心发现的问题比较多、比较突出、比较典型,我会把康复中心作为重点进行整改,目前已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全力配合纪检部门工作,对罗小华、陈仁聪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二是对省康复中心罗小华等,套取培训和伙食费用于发放补贴、公款旅游、购买礼品、用公款报销个人宴请费用等进行清查,已收缴追回除罗小华之外的全部款项。三是追缴收回省康复中心于2013-2015年间违规发放津补贴157万元。四是重新调整省康复中心违规挂账和违规挪用资金,已将其重新列入2017年度财政预算。五是对省康复中心2011年至2015年五年期间的工程建设和物质采购等56个项目逐一进行清查,分类拟定整改计划。 2.未能按期完成的原因。由于省康复中心问题较多,再加上省康复中心原主任罗小华被批捕,案件正在审理中,我会要依据案情和法院的判决书作进一步厘清,并作相应的处理。此外,还由于省康复中心的不少账目和档案资料还暂存在省直纪工委,省康复中心需要收回账目和相关档案资料后,方能开展下一步的整改工作。 3.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一是抓紧对省康复中心班子配备。主持省康复中心工作的人选已经确定,待省直纪工委对罗小华处理意见出来后,我会立即启动“双开”程序,并同时启动正式任命省康复中心主任职位的程序。目前已在进行两位副主任人选的考核工作,11月上旬可到位,完成省康复中心新班子的配备。二是对康复中心扩建项目出现的在中标后通过设计变更等方式大幅度增加投资,导致投资额远超中标价等问题进行整改。重点是对康复中心目前尚未支付完毕的工程项目,聘请专业律师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查,提出法律意见书。待罗小华案件法院判决后,再作进一步处理。三是对所有遗留的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合同进行审查,分门别类进行整改,解决合理合法支付问题。四是对涉及除罗小华、陈仁聪外的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待罗小华案判决后,进一步厘清涉案情节,作出相应处理。五是函告省直纪工委和检察部门,请求协助追缴罗小华违规领取、报支的231336.62元。 (三)关于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往来款项中存在长期挂账问题。 1.已采取的主要措施。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往来款项中存在长期挂账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并结合该中心国有资产清理工作,成立了由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开展往来款挂账和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并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福建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长期挂账的往来账资产损溢进行经济鉴证,对总共14项挂账款项进行疏理,分四类进行处理。 2.未能按期完成的原因。由于账龄长,甚至有的长达20余年,涉及单位复杂,有的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有的历史原因暂无法立即核销、有的因为报股权转让损失要履行相关程序需较长时间等原因,使得未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3.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按照不同情况进行区分处理:一是按账龄对确定被吊销营业执照,款项已无法收回的4家单位,整理资料、收集证据,征询、听取第三方审计意见,经相关程序申请对4户进行损溢认定,待批复后按相关程序权限办理报损核销手续,2016年12月底前整改完毕。二是账龄虽长但单位仍存在,且因历史原因暂无法核销的6家单位,按第三方审计相关程序,向6家单位邮寄《往来询证函》,完成款项确认。我会要求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力量对这6家单位继续开展催款工作,提交催款计划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年底前汇报催款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对长期投资——福建省康立工贸有限公司的报损处理。经第三方审计经济鉴证,确认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应报股权转让损失金额191245.6元。我会责成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报损,待批复后及时按程序给予办理。四是拟对3笔往来款项和对外投资进行账务调整,已将处置意见上报主管部门,待批复后即便实施。 总之,除上述三个问题需要继续加紧完成整改外,我会党组还需对其他已经基本整改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通过本次的整改,使省残联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更具成效,使残疾人事业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1-87668513;邮政信箱:(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残联机关党委);电子邮箱tnysp@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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