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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2-01 11:20:22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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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3月22日至4月21日,省委省属高校巡视六组对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开展了专项巡视,并于2016年8月1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任务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巡视整改意识

学院党委坚决落实省委巡视工作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学院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巡视整改意识。8月19日下午,在巡视意见反馈会议后,立即召开党委会,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落实整改各项任务,逐条进行梳理分析,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明确整改工作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学院党委成立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整改办公室,负责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监督整改工作进展。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整改工作推进会、整改责任清单、整改工作督查指导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保证了巡视整改落地见效。

10月28日,省委对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职务进行了调整。党委书记曾武祈,院长、党委副书记苏友新亲自听取了整改办的工作汇报,曾武祈书记强调要落实责任,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建立台帐,确保整改任务件件落实

学院党委根据反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了《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台帐》,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五个方面18个主要问题,逐条分解、细化为34个具体问题,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配合处室,限期整改。各处室根据学院巡视整改工作台帐,编制本处室具体整改细目,指定专人经办,明确工作时限,做好整改工作全过程的记录,对每一项整改工作所形成的材料逐项收集、整理成册,确保整改结果客观准确,有据可查。

(四)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位

学院党委严格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制,党委承担落实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纪委承担落实整改工作的监督责任,党委书记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在各自分工职责范围内负责。8月19日反馈会以来,党委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各处室职责范围内负责的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全方位、不漏项、不留死角。把建章立制、完善机制作为整改的重要举措,共制定、修订了《中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贯彻<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实施方案》等18项制度。

二、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存在敷衍应付、虚假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停止了2016年中职招生。为维护学生利益, 2014级及2015级在校中职学生继续委托XX职业学校管理,直至毕业时即完全中止合同。二是2016年停止与XX职业学校的自考衔接合作,妥善处理好2014级和2015级尚未毕业学生的后续工作,直至学生毕业为止。三是继续做好与XX职业学校的帐务往来对接,合作结束时认真做好财务核算工作,确保学院财产不流失。四是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签订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把关。五是成立内控管理小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六是加强财会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岗位职责,认真落实财务内控制度。

2.关于“接受巡视检查中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替代发票的2位副处级干部进行谈话,对其存在问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当事人也做了书面检讨,退还了全部费用3975元;分别对当事人给予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学院将以此为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今后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二是根据会计制度调整了食堂接待费明细科目开支,冲平当时发生的接待费支出,以真实反映学院的接待费的支出情况;同时修订了《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今后要严格按规定接待,确保公务接待费用真实、完整、准确。

3.关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从卓仪荣挪用公款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落实财务内控制度,对容易产生职务犯罪问题的重点部门和特殊岗位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并要求办公室、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对卓仪荣涉案资金继续追讨;对案件涉及到的2名院管干部当时已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及到的学院分管领导的追责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由省委教育纪工委处理。二是对未经审批擅自出境旅游的林一苏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院开展警示教育,引以为戒,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三是2016年5月制定了《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出国(境)报告、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做了明确规定;今后将加强干部出国审批管理的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和水平,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并将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列入二级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

4.关于“班子成员团结意识薄弱,凝聚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委领导、院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的决策范围和决策程序,做到清晰、明了,具有可操作性。完善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公开制度,加强决议落实的督查工作。二是制定了《中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办法》,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做到正职与副职之间、副职与副职之间沟通交流的常态化,营造坦诚相待、团结协作的和谐氛围。三是加强学习教育,强化责任担当,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增强责任意识,有位就有责,有责就必须勇于担当、善于担当、敢于担当。

(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将垫付的200万元资金从学院教育基金会账户转回学院账户。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修订和完善《党委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今后凡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规定提交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从卓仪荣带病提拔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考察和日常监督,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入口关。二是对2011年6月未满任职年限任命的2名副处级干部和3名正科级干部,重新确认其任职时间,期间经济收益予以扣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的条件、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各项规章制度,严禁类似情况的发生。三是从2015年起,选拔的干部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今后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和程序。

3.关于“三超两乱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于2016年8月已结合第三轮全员聘任工作,取消了药学系主任助理、护理系主任助理、教务处项目办秘书等3个不符合规范的职务。团委秘书待其试用期满后,调整为团委综合科科长职务。二是关于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共4人属于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遗留问题,鉴于2人已退休,1人2016年12月即将退休,对上述3人的待遇不作调整;1人按照《学院第三聘期全员聘任实施意见》规定,将依其实际聘用岗位兑现待遇。今后要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三是对第二轮全员聘任中配备的不定级别内设机构的1名副处级干部和3名科级干部,已结合第三轮全员聘任工作全部取消。今后要严格按机构规格配备干部,严禁出现类似情况。

(三)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存在公款变相旅游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6名相关当事人进行谈话,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6名相关当事人已退回因出差多停留时间而多报销的住宿费、交通费用共1390.2元。三是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借参加学习培训之机旅游或变相旅游的现象发生。四是制定了《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报销管理补充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出差活动、经费报销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对会议、出差的财务监督管理。

2.关于“组织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考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考察管理工作,组织考察做到事先要确定考察主题,制定考察方案,事后要撰写考察报告并进行汇报交流,促进考察学习结果的实际应用。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借参加学习培训考察之机旅游或变相旅游的现象,严禁组织无实质性内容的考察活动。

3.关于“财务管理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拆分接待费用的2位副处级干部进行谈话,对其存在问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当事人也做了书面检讨,退还了全部费用3975元;同时对当事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做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今后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二是对主持财务处工作的副处长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给予党纪立案,将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后依纪依规给予处理。同时进一步完善财务工作管理制度,修订了《财务报销工作流程》、《科研经费报销流程》、《财务处工作服务指南》、《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票据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审核把关,避免类似事件发生。三是对从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专款中列支的办公、印刷、水电费等费用的问题,在财务账上已经予以冲销,经费转还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专项。今后将严格专项经费审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4.关于“对外教学合作中存在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吸取招标采购不够规范的教训,并认真加以整改,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省有关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修订完善了《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制度》,确保招标工作合规、合法、有序、管用,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四)群众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XX职业学校违规多收住宿费,增加学生负担”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XX职业学校收费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收费管理政策,提高政策的执行力,严格按法定标准收费。

2.关于“提取学生资助经费未达到省政府规定的15-25%标准,提取额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了2016年经费预算,按照当年度高职在校生学费收入的16%比例,足额安排学生资助经费。二是修订完善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调高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助学金资助比例及金额,按照“扩大贫困生资助面,适当提高资助标准,合规使用资助资金”的原则,修订完善了《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细则》、《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办法》、《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交学费实施办法》、《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困难补助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三是加强对学生资助经费使用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所提取的资金全部足额用在学生身上。

(五)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16年5月,学院书记、院长与各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与各处室、系部中层负责人已逐级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约束意识,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学院制定了《中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贯彻<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实施方案》和《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每年年底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述廉述责;按照省委提出的“五抓五看”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四个意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着力整治“四风”,加大开展警示教育的力度,针对个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一案一整改”;学院党委坚决支持纪委依照规定履行职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进一步纯洁队伍,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发展。二是2016年5月,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委工作部依据2014年9月教职工党员工资情况进行了党费收缴额核算,并以此为党费收缴标准进行了党费补缴工作,已于2016年7月将上缴党费转入省委教育工委指定账户;学院党委把党费收缴工作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把党费收缴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制定了《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党费收缴制度》,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登记制度,党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交党费。三是2016年8月31日学院纪委书记已到任,纪委副书记也不再兼任院直机关党总支书记;学院纪委将进一步深化“四转一强”,突出主业主责,把主要精力都放在执纪监督问责上,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制定了《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量,提高案件查处水平。

2.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高勤俭办学意识,厉行勤俭节约,积极开展有意义、有创意、有效果、质量好、水平高的各项活动,使校庆日活动成为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师生综合素质的平台。

3.关于“‘三公经费’支出控制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出国项目和经费管理的审查,建立有效监控机制。二是出国安排以提高师资队伍建设为主体,严格控制党政领导干部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的出访项目和人数。三是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实行经费总量和项目经费“双控制”。

4.关于“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试剂耗材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科研试剂耗材公开招标,规范采购流程,做好科研试剂耗材入库登记手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制定了《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单一来源招标采购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单一来源招标采购的条件、对象、范围、步骤和结果应用等,并落实到具体招标工作中,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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