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2-01 11:20:43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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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工作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36、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学院党委直接抓工作清单》、《学院纪委监督责任工作清单》、《学院党委书记“四个亲自”工作清单》、《学院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清单》、《学院部门“一岗双责”工作清单》等五个工作清单。二是落实学院和部处党政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院党委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各部门党政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落实院级领导班子成员、处级干部、重点岗位科级干部廉洁承诺书,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三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二级党组织及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是10月份开展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五是部署在12月份开展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述廉评议。通过“书记抓、抓书记”,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 37、关于党委主体责任部署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实施《福建教育学院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五抓五落实”。二是秋季开学初召开推进落实“两个责任”暨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院领导及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对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教育。三是部署10月份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由学院班子成员带队,推动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 38、关于党委支持纪委工作不够问题。一是以党委名义制定下发《关于学院纪委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细则》,支持纪委“四转一强”,支持纪委集中精力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支持纪委加强纪律审查。二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免去纪委副书记翁丽萍兼任的组织部副部长、统战部副部长职务。增加监审处1名工作人员。配齐配强支部纪检委员或兼任纪检干部。三是党委着力克服“老好人”现象,在巡视整改中,共问责28人,其中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4人、暂缓提拔2人(对其中1人同时进行函询)、函询3人、批评教育7人、谈话提醒11人。另对17人进行集体约谈。 39、关于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把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作为一项工作制度长期坚持,把部门落实各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检查内容。今年,开展了2016年计划内培训班经费使用情况、节假日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工会经费使用等监督检查,及时把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学院党委,并责成有关部门整改落实。二是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监督检查,做好“三个不放过”,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圆满完成。三是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出台《福建教育学院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审计整改,报送审计整改材料;对2017年前退休的林秋华等7位部门负责人委托社会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2013-2015年公务接待、工会经费专项审计。四是督促和指导各部门制定好权力清单,绘制好权力运行流程图,梳理好廉政风险点清单,落实好防控措施。 40、关于纪委执纪问责不严问题。一是坚持有案必查,对信息技术研修部主任黄宇星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列出巡视整改问责清单,对28位同志根据问题分别予以问责,营造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氛围。三是制定并实施《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方案》,对执纪问责的方式、适用范围和工作内容作出安排部署。 41、关于纪检干部业务能力不强问题。一是制定实施《关于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对已了结的信访件规范整理、装订成册。二是组织纪检人员参加2016年暑假全省公办高校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并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刻苦钻研业务,提高监督执纪能力。三是规范办理巡视组移交的12个问题线索和6个信访件,在办案实践中提高业务能力。 42、新校区建设进展缓慢问题。一是抓紧办理新校区地块调整后的选址意见书。二是加强与闽侯县的联系,抓住闽侯县将我院新校区拆迁交地工作纳入2016年“百个项目、百日会战”活动的机遇,加快推动新校区拆迁交地。三是认真谋划新校区建设一揽子方案,争取在闽侯县交地后,尽快启动基建有关工作。 43、关于对教职工管理不严、分类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开展教师分类分岗管理调研,已制定学院教师分类分岗管理实施方案,因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均已达龄,不宜动议人事问题,此项人事制度改革拟移交下一任领导班子予以推进。二是落实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与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教职工管理,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严格落实教师请销假制度。三是鼓励研修部结合实际,通过拓展培训项目、拓展教育服务、研修部内部项目合作、安排部分教师到行政管理岗位兼职等方式,逐步解决部分教师工作量不足、无教学任务问题。 (五)关于群众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44、关于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一是开展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专项整治,制定《福建教育学院2016年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由教代会通过并实施。二是规范培训办班兼课取酬与有关人员绩效调控,双肩挑人员、借用到机关的教学人员、教学部门管理人员只能选择一种津贴标准执行。三是处级干部奖励性绩效工资予以限高,最高不能超过机关同级人员水平的1.6倍。四是提高低收入人员绩效分值,提高托底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45、研修部对拓展办班收入分配公开力度不够问题。一是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完善拓展办班收入分配办法,规范开展处务公开。二是组织各研修部对2013-2016年拓展办班收入分配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学院纪委组织抽查,对处务公开不到位的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 此外,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移交党委和纪委的12个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和6个信访件办理工作,已全部办结,信息技术部主任黄宇星因查实其把盖有公章的空白信笺提供给省学习科学学会相关人员,用于招收培训对象,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工作纪律,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和事项 学院党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廉洁学院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实施学院“十三五”规划和综合改革方案结合起来,与做优做强培训主业、培育与打造“六个支柱品牌”结合起来,经过一段时间的认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的要求和全院教职工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清醒地看到,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为全省唯一一所以基础教育为服务面向,以培训中小学校长、教师为主业的成人高校,学院在办学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还需要通过深化综合改革逐步解决。下一步,学院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的要求,坚持从严从实、善始善终抓好整改工作,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不断巩固和深化管党治党成果。 (一)进一步做好未完成项目整改落实工作。学院尚有6个项目未整改到位:一是超职数配备“院聘”副处长9名问题。二是超审批权限设置报刊社机构问题。三是图书资料与网络管理中心超配领导干部问题。四是财务处长在同一岗位工作11年,未按要求进行交流问题,学院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职数超配16名问题。五是关于教职工分类分岗管理问题。上述五项问题均系干部人事问题,待班子主要领导调整到位后,着手研究解决。六是学院3套公房权证原落在省教育厅名下未过户到学院问题,现正在办理过户手续,将加强跟踪,抓紧完成过户。 (二)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以来历届中央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党对学院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推动学院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使党始终成为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坚强领导核心。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及时调整支部设置,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12月份开展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并对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督促整改。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党委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自觉履行好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和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考核,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严格执行《福建教育学院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构建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10月份开展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推动学党章学党规党纪,结合开展学院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案例通报,让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四)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四个意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其他党规党纪,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引导党员干部把握高线要求和底线要求,加强纪律修养,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发展的目标任务凝聚共识,把教职工党员的积极性进一步调动起来,做到与党同心同向同力同行,齐心协力完成党在新时期的工作任务。 (五)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于已经整改的问题,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对于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快整改进度,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继续做好整改任务落实。适时开展“回头看”,督促检查整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六)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认真实施《福建教育学院章程》,坚持依法治校,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以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新老交替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严格按照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规则,党委对行政工作做到总揽不包揽、支持不干预,行政工作由院长负总责。党委要集中精力把方向、抓大事、管党建工作,担当好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巩固整改落实成果,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全面、相互衔接的党务管理、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制度体系,以整改促进全院各项工作规范化开展,努力推动学院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以改革发展的新成果检验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1-83738264;邮政信箱: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纪委(350025);电子邮箱83738264@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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