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3月22日至4月27日,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七组对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党委开展了专项巡视,并于2016年8月1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推进整改工作的基本情况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对待巡视整改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精会神抓好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明确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把整改过程作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推动工作的过程。针对巡视意见,学院党委8月19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求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研究阶段性进展情况。8月25日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8月31日召开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要求深刻把握专项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确保巡视整改取得扎实成效。9月21日,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巡视整改工作意义、内容,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巡视反馈意见后,学院成立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学院整改工作,督促、指导各项整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巡视意见反馈以来,学院先后召开9次党委会、6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和落实整改工作。
党委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任务,理清整改思路,细化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制订《巡视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领导和整改期限。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必须立行立改,一步整改到位;各项整改不仅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举一反三,并从体制、机制、监管上查找分析原因,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坚决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三重一大”问题必须由党委会研究决定;严格执行党委会会议纪律,从讲政治的高度杜绝跑风漏气现象的发生。
(2)党政一把手做好表率,加强协调沟通交流,讲团结、促和谐,明确领导分工,设立AB角制度,形成班子成员谈心常态化;每学期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至少一次,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严格管理队伍;坚持作风建设,要求干部做到的,领导必须率先垂范,打造风清气正的领导班子,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
2.关于党组织建设弱化的问题
(1)对临时编造“三会一课”假记录负有直接责任的道路工程系党总支书记王心金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调整郭雪琳同志为机关党总支书记、王雪梅同志为副书记,将非党工作人员吴素湲调整到团委工作;将思政部副主任黄奕同志调整到党委工作部工作,配备组织科科长,充实党建工作力量。
(3)党委成立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委教育工委请示,2017年6月前完成党委换届选举工作。
(4)9月份纳新3名教职工党员,今年拟发展教职工党员5人,另有6名积极分子作为培养对象。
(5)修订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建立教职工发展党员常态机制;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
3.关于党员意识淡化的问题
(1)对2014年度考核挤占教师优秀指标、实验室建设慢作为的能源工程系主任章达宾进行诫勉谈话。
(2)对未及时缴纳党费的建筑工程系党总支进行批评教育;补交2015年全院教职工党员少缴纳党费29.4万元;按规定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对2008年以来学院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12月底前完成核查与补交任务。
(3)扣发陈瑞晶、陈炎生、林建斌、郑雪琴、陈明蔚、吴吉明、张明等7名中层以上干部住院期间的相应津补贴10933元。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意识、群众意识教育,对2012年以来科级以上干部请假手续进行排查,按规定科学规范考勤,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二)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广泛征求意见,阶段性推进工作。对绩效工资改革方案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分级、分档和岗位设置进行修订,11月18日前通过方案,12月前实施。
(2)强化班子团队意识和协作意识,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会会议记录做到规范、准确。强化学风、师德师风工作,优化学生管理工作体制,推进精细化管理。
(3)贯彻落实《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修订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会每位班子成员必须充分发言讨论,重大问题实行班子成员末位表态制度。
(4)13、14号楼危房改造问题已列入学院重要议事日程,在原危房改造工作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有序推动工作开展。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没有常态化的问题
(1)党委原则上每学期研究1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原则上同一批次提拔调整人数控制在同一职级职数的20%以内。
(2)修订《中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交院党〔2013〕21号),推进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常态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3.关于违规设置机构和职务名称的问题
(1)党委对2011年6月学院指定的62名处系(科室)临时负责人随意提高职级待遇问题承担违规责任,向上级党组织作出深刻检查。
(2)对副科级机构但有时按正科级配备干部问题进行整改,老干科(副科级机构)科长徐芬(正科级)已调整任职业技能中心副主任;规范设置职务名称,原后勤管理处正科级干部吴宝龄已调整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3)撤销保卫处、教育研究与教学督导处、基建科、能源工程系、排下学区管委会;成立安全管理办公室,划归学生管理处;成立教学督导与教育研究所,划归教务处;成立基建办公室、排下校区综合管理科(副科),划归后勤管理处;招投标中心划归后勤管理处;向省教育厅、省编办申请新设立教学督导与教育研究所、安全管理处两个机构。
(4)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任程序,规范职务设置名称,加强机构编制制约管理与协调配合工作,培育优良的干部选任机制。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制度和程序,规范民主推荐,会议推荐明确注明推荐名额、推荐人选条件,严格做好个别谈话推荐。健全干部选拔过程全程纪实制度,全面记录干部选任过程中的重要情况。
(2)完善和严格执行党委会决定干部环节,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党委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组织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对任免事项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5.关于干部文书档案不完整的问题
(1)按照有关规定补充完成并移交了39名处级、64名科级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个人考察材料共225份。
(2)全部完成了39名处级、40名正科级干部的《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共79份入档工作。
6.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存在漏项的问题
(1)对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不规范的江明光、陈家越、刘群勇、张日、陈常晖、梁华蓉、陈宏等7名干部进行提醒教育,要求其对遗漏信息补充完善,该说明的事项要求详细说明具体内容。
(2)进一步对处级领导干部上报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核查,举一反三,防止报告信息遗漏情况的发生。
7.关于干部未按规定进行交流、轮岗的问题
(1)至2016年8月,共有13名5年以上未及时轮岗的中层主要负责人,现已交流8名在岗5年以上的中层主要负责人,另5名将安排在下一批进行岗位交流。
(2)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要求,结合近期下发的《中共福建省教育厅党组管理的干部交流轮岗办法(试行)》,有序推进学院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8.劳务派遣招聘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1)按照“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等用工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调整了许淑莲、蔡华前两位同志的工作岗位。
(2)完善劳务派遣招聘方案,增加“将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条款,确定笔试合格线60分;增加“若仅1人参加笔试的,提高笔试合格线成绩至70分”。
(三)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校企合作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
(1)纪委已立案调查。成立校企合作问题善后处置专项工作组。由学院分管校企合作工作的副院长担任专项处置工作小组组长,成员由职业技能中心、院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安全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2016年9月27日,《校企合作管理办法(修订稿)》已完成初稿,正在征求各部门意见。近期,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也正在征求各高校、行业、企业等方面意见。我院将在省教育厅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正式出台后,进一步完善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修订稿)》。
2.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失责的问题
(1)对学生宿舍楼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不力、在2014年续租万里公寓不作为造成损失、校内两个小卖部整改不到位、后勤招标不作为失责、2013年第二食堂发生的15名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等问题,时任后勤管理处处长黄瑞秋涉嫌违反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经调查、取证,对其存在的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调整工作岗位,并扣发月津贴25%;对时任分管副院长韩孟强进行通报批评。
(2)对在校史馆建设项目招标问题中负有责任的院长办公室副主任潘忠、招投标中心主任蒋瑞兰进行批评教育;对双电源改造工程中管理失职的后勤管理处经办人詹海闽予以批评教育。
(3)严格执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生宿舍楼3座、综合服务楼施工项目补充协议》,已于2016年7月扣回预支的200万元工程款,根据补充协议赶工措施费用39.4万元已由福建弘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决算审计。完成对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组织整改,严格执行合同和工作程序,加强工程过程监管工作。
3.关于物资采购招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对后勤项目招标不及时、食堂招标跑风漏气、小卖部整改不力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原后勤管理处副处长邓本超给予诫勉谈话,并调整工作岗位。
(2)对2014年没有开展图书期刊采购的图书馆馆长陈家越给予批评教育。
(3)重新签订校园绿化管理合同并执行;已采购万方、同方电子资源库,开通龙源期刊网和博看期刊网以弥补2014年期刊缺失。
(4)严格执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实验(训)室管理办法》(闽交院教[2015]1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闽交院教[2015]15号)等相关规定,加强督查工作。对新的采购建设项目需求方案和评标标准和分值等进行严格地审查监控,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审查监管工作,确保采购招标行为规范、合法合规。按照上级及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招标,严厉禁止无招标采购行为,学院所有物品采购纳入统一管理,规范采购程序。
4.关于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11月18日前收回违规出租给交通银行的培训中心一层店面;已收回营业用房及学院场地出租费用12. 6万元。对后勤管理部门提出批评。
(2)调整公房清退管理领导小组,加快公房清理工作步伐。目前已清退公房27间,其余31间于11月18日前完成清退。
(3)出台学院《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制度》;规范公租房管理,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落实部门主体责任。
5.关于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问题
(1)对变相套取科研经费、船员培训中造成损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航海技术系主任陈宏给予诫勉谈话,航海科研团队7名成员退还与科研项目无关的科研经费4.2万元。
(2)对违规列支科研项目的机械工程系王显彬进行批评教育,退还违规列支科研经费计2055元。
(3)对科研经费使用监管不到位的现代技术教育及网络中心主任许铁进行批评教育。
(4)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年底前修订出台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并实施。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对违反规定套取交通补贴的建筑工程系教师周莉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清退违纪所得;对汽车运用工程系副主任林可春进行通报批评,并退还违规所得;对财务处审核、把关不严的郭雪琳、张美婵2名干部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并调整工作岗位。
(2)已将成人与继续教育部违规车辆上交至福建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成人与继续教育部进行效能告诫,扣发2016年部门创收绩效管理费提成额的25%。
(3)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公款接待问题。分别对财务处、汽车运用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成人与继续教育部等4个部门进行提醒教育,收回违规接待款14717.5元,其中7次同城接待费用5681元、4次多餐接待费用2860.5元、6次超标准接待费用6176元;收回违规报销交通费用699.74元,修订《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项规定。
(4)收回原学院副院长傅高升(现任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的“工作室”,统一调配;加大力度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整改,依照规定对全部办公用房进行统计核查核实,已整改到位。
(5)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事件以及违规人员处理,以示警醒。
(四)工作纪律方面
1.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对2014、2015年学生奖学金评定中违规操作行为未进行追责的交通经济系党总支提出批评教育,责成交通经济系党总支对班主任薛玉莲给予通报批评。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纠正查处问题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从严问责。
(2)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从2016年起党委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次,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与其他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加强监督,从2016年度起组织开展二级部门述廉述责工作。
(3)加强党员干部管理教育,完善管理教育制度。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深入开展党性党风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做好节假日如“教师节、中秋节、春节”等重要节点的廉政提醒工作。在全院范围内以立项的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文化教育系列活动,对已发生的案件认真分析研究,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警示教育。
(4)全面支持纪委“三转”工作,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陈炎生只分管纪检监察审计处,已配备了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不再兼任其他职位。同时全面清理纪委参与学院的议事协调机构,纪检监察审计处不再参加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的监督工作。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对2012年汽车运用工程系朱剑宝老师代写论文案件中,执纪问责不严的纪委书记陈炎生进行批评教育。针对“410”火灾事故造成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对时任分管副院长王兴中(已于8月底调任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进行批评教育,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机械工程系党总支书记林祥庚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学院安全例会上进行公开检讨,分别给予机械工程系主任杨平、保卫处副处长许细彬、学生管理处处长蔡华锦通报批评,对时任后勤管理处处长黄瑞秋的违纪问题合并处理。
(2)纪委退出与本身业务工作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或临时机构29个,保留5个,突出纪委主业主责,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3)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已立案查处5个违纪违规案件,处理党员干部、教师26人。巡视整改期间,纪委已开展函询和谈话43人次,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正逐渐成为常态。
(4)加强对人事、基建工程、采购招标、科研经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招生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制度建设,11月18日前制订出台《学院纪检监察日常监督工作规程(试行)》,年底前制定出台《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规范落实检查考核程序,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过程、有结果,并与部门和个人考核挂钩。
3.关于庸懒散拖现象严重的问题
(1)加强教育,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效能督查提醒谈话与诫勉谈话制度》,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干部队伍,把好干部用到关键重点岗位;加强效能考核,加强追究问责,传导压力;加强对教职工特别是广大干部日常教育、管理。
(2)针对成人与继续教育部和航海技术系在大副培训中违反规则的问题,对直接责任人培训科科长程瑜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扣发3个月岗位津贴;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成人与继续教育部主任陈建宏给予诫勉谈话;对负有相应责任的航海技术系主任陈宏与其存在的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目前已成立船员培训教学二级督导小组,各项船员培训实施计划和课程表提交学院,实施院级教学督导。更换培训工作负责人,由成人与继续教育部副主任郑群英直接负责培训科船员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群众纪律方面
1.关于食堂管理不善的问题
(1)全面推行“一卡通”,开通APP、微信等多种充值渠道,11月18日前“一卡通”使用率达到70%。
(2)责成各食堂报备本学期菜品价格,提交二次食品三证,后勤管理处实时监控,对食堂的日常检查项目落到实处,做好检查记录台账。
2.关于学生住宿条件差的问题
(1)2016年暑期已投入560万元对各栋学生宿舍楼进行修缮和改造,并按标准配备家具,计划再投入850万元用于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管理学生宿舍,逐步改善学院办学条件。 (2)制定《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生文明宿舍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宿舍文明创建活动,加大校园管理与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江夏学院首山校区85.59亩校园整体划转我院工作。
3.校务、党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1)全面加大校务、党务公开力度,实行重大事项不仅在公示栏予以公示,同时在校园网上公示的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对“两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2)进一步规范、完善网上校务、党务公开程序,加大工作透明度,保障全院教职员工享有知情权和话语权,推进学院民主建设进程。
三、巡视重要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一)巡视组移交的7个重要问题的处理情况
巡视期间,巡视组向学院移交了7个需要整改和查处的问题,目前这7个问题均已整改处置完毕。共处理相关责任人14人,其中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和批评教育8人,涉及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5人,其他人员 1人,同时还对1个责任部门进行了效能告诫。具体为:
1.关于行政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问题。学院已对所有行政办公用房进行彻底清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改,于2016年9月全部整改到位。
2.关于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经整改,学院纪委书记已不再分管除了纪检监察审计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重新任命的纪委副书记已不再兼任机关党总支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已退出学院29个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仅保留5项业务工作,已于2016年4月整改到位。
3.关于原学院副院长傅高升同志工资关系问题。经整改,于2016年5月将原学院副院长傅高升同志的工资关系转至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4.关于学院后勤部门在续租万里学生公寓中不负责任、不主动作为、慢作为造成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食堂招标中跑风漏气造成恶劣影响、基建工程监管不力影响工程质量等问题,对时任分管副院长韩孟强同志给予通报批评;对时任后勤处处长黄瑞秋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整工作岗位,并扣发当月津贴25%,对时任后勤处副处长邓本超给予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
5.关于“410”火灾处置不力问题,对时任分管副院长王兴中同志(已于8月底调任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给予批评教育;给予机械系党总支书记林祥庚同志诫勉谈话,并在全院安全会议上公开检讨;分别对机械系主任杨平、保卫处副处长许细彬、学生处处长蔡华锦给予通报批评。
6.关于船员培训违规造成损失、学院声誉受损问题,分别给予成人与继续教育部主任陈建宏诫勉谈话,给予成人与继续教育部培训科科长程瑜行政警告处分,并扣发3个月岗位津贴。
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违纪套取交通补贴的建筑工程系教师周莉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纪所得;将成人与继续教育部的违规车辆上交福建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置,对成人与继续教育部进行效能告诫,扣发2016年部门创收绩效管理费提成额的25%;分别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财务处处长郭雪琳、会计科科长张美婵进行批评教育,调整工作岗位;给予汽车系副主任林可春通报批评,退还违规所得。
(二)移交信访件处置情况
学院共收到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22件,截止目前,已办结21件,转立案1件3人(尚在调查中),未办结。共进行谈话函询43人次,完成初核22件,转业务部门办理2件,10件并入学院整改,其余9件经核实与事实不符,已按了结处置。对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其中调整工作岗位1人。
四、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根据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七组的反馈意见,学院经过2个月的整改工作,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整治,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与巡视组的要求和师生员工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如对关键领域、重点部门的查处还需进一步强化;一些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尚未形成自觉;有的部门对整改工作难度估计不足,措施不够有力,整改还不到位等。
(一)强化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作为、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整改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健全完善“两个责任”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自觉履行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聚焦主业,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考核,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
(三)进一步抓好整改,持之以恒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反映具体、可查性强、时机成熟的,做到件件有着落,时时有回音。对文书档案不完整、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已经采取的整改措施,着力巩固提升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对于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或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如危房改造问题、校企合作利益输送等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列出清单、跟踪督办,确保全部整改到位。适时开展“回头看”,梳理检查整改落实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强化问责,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党规行为,特别是顶风违纪行为。对发生违纪违规案件的单位,实施“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进一步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整改成果,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对学院而言,虽然巡视工作暂告一个段落,但整改的工作和任务远没有结束。学院党委将以此次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七组的反馈意见为契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强化问题导向,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把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设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院上下改进工作作风和加快改革建设发展的强大动力,为不断开创学院教育事业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1-83511280;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2号;电子邮箱:fjjyd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