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3月23日至4月26日,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一组对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开展了专项巡视,并于2016年8月1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谋划整改工作
(一)深刻领会省委要求和巡视组反馈意见
8月16日,巡视组向学校反馈巡视意见大会上,学校党委书记鲍仕梅同志代表学校党委郑重表态,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坚决拥护、照单全收、原原本本、不折不扣、一项不漏地认真抓好整改。一是照单认领,不回避、不敷衍、不推诿、不遮掩、不躲闪,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对号入座,把问题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从主观找原因,从自身找不足,从思想根源找差距,从严重危害做剖析,敢于动真碰硬、自觉整改;三是深刻反思,站在对党负责、对学校干部职工负责、对学校改革发展负责的高度,以知错就改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并要求学校各级党组织(党总支、党支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巡视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和把握,深化落实巡视工作要求的理解和把握,深化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理解和把握,深化对落实整改要求的理解和把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落实的要求部署上来,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鲍仕梅同志要求学校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是当前学校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学校正本清源、重塑信心、净化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的重大契机,是提振广大干部职工精气神、促进改革脱困发展的历史机遇。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统一思想、同心协力,坚决整改、坚决落实。
(二)深入研究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2016年8月16日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学校党委书记鲍仕梅同志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尽快出台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完善整改制度,扎实推进整改落实。8月17日上午,学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学习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会议认为,抓好省委巡视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是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中央和省委、省教育厅重大决策部署看齐的过程,是对学校党委和学校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检验,一定要把自己摆进去,细照深研,逐条认领巡视组提出的整改任务,结合党委查摆的问题,落实责任,由主要领导牵头,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力求实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8月18日,学校党委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会议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组织领导、措施要求,同时成立了以鲍仕梅同志为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整改工作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
(三)亲自督导巡视整改工作落实
学校党委书记鲍仕梅同志亲自指导起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经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该方案将巡视反馈的四个方面的问题细化分解成36项整改任务,每项都确定了牵头领导、牵头部室和协办部室,明确了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使责任更加明晰、措施更加具体,保证了整改事项“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学校建立了四项保障制度:一是台账制度。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总台账,牵头部门建立分台账,对整改事项逐条落实责任。二是督办制度。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向牵头部门发送督办通知,每周收集一次整改情况,每两周分析一次整改情况,及时纠正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三是销号制度。对纳入整改台账的事项,每完成一项,及时销号一项,对未完成的继续督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于需要协调研究的问题,及时开会予以研究解决,先后召开了7次有关整改的党委专题会议。四是追责制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负责人予以追责,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抓得不够实
关于抓党建虚多实少、存在马虎应付现象问题:修订出台《学校处科级干部选任考核管理办法》,党务工作纳入效能考核和干部考核范围,加强监管。研究制定《关于开展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实施方案》。修订完成《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修订)》(闽幼高专党〔2016〕38号),并于2016年5月起执行。2016年5月17日-5月30日对各总支、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印发《关于“三会一课”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整改意见》(闽幼高专党工〔2016〕10号),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中存在的党员大会、支委会频次不足,会议的内容和形式过于单一,会议记录要素不齐、过于简单,过程材料整理不全等突出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和要求,推动基层党组织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针对机关党总支书记林琳、外语系党总支书记林祥昊、艺术系党总支书记王萍萍因对党建文书材料把关不严的问题分别予以函询,并进行约谈。2016年9月6日-14日对学前教育系等四个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印发《关于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执行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闽幼高专党工〔2016〕23号),对存在的党政联席会议召开频次不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要素不齐、格式不规范、会前讨论酝酿多以口头沟通为主,缺乏过程材料等突出问题,及时通报整改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制定出台《中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闽幼高专党〔2016〕70号),并于2016年9月起执行。2016年9月12日-27日,在各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党委工作部组织对5个党总支、3个直属党支部2016年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作出通报并督促各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关于党员干部没有按规定足额缴纳党费问题:校党委认真及时开展专项检查,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工资中扣缴的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不列入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的通知》(组电明字〔2016〕14号)及《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闽委教办组〔2016〕7号),重新核算并修订了我校党费收缴标准,印发《关于调整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闽幼高专党〔2016〕36号),明确规定了党费收缴的基数,并于2016年4月起执行。对2012年实行绩效工资以来的党费缴纳情况进行核查,共补缴党费39558.29元。
2.关于机构编制意识比较淡薄
关于擅自设置机构名称,随意使用职务职级,随意设置各类“助理、秘书”职务配备干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37条规定“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和《福建省新组建公办普通高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意见(试行)》(闽委编办〔2007〕18号)第1条内设机构的第3点“高校内科研机构、学报编辑部、医院等机构,均不确定机构规格”等规定,高等学校可以设立内设机构,这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干部梯队培养的要求。省编办核定我校副处干部23人,目前实际配备20人;核定正科职数32人,目前实际配备27人,干部职数没有超编使用。撤销各类“助理、秘书”职务名称。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加强政策理论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3.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够严格
关于采用“低职高配”提任干部问题:梳理学校中层干部岗位津贴发放情况,核查“‘低职高配’担任干部,选任干部没有按照岗位职级配备,用岗位职级待遇奖励干部的”问题。根据核查情况,对三位同志因副科职级主持工作,享受校内正科岗位津贴的部分,予以清退收回,共清退3985元。2014年艺术系配备副主任3名,其中1名为系党总支书记兼副主任。关于变通“程序要求”选任干部问题: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条例的学习,强化政策法规观念,增强工作纪律性、规范性意识。修订完成《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处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闽幼高专党〔2016〕47号),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完善任前廉政考核、干部档案审核等环节,并于2016年5月起执行;修订出台《学校处科级干部选任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干部考核管理。关于个别干部提任工作,经认真自查,因政策、规定学习不够深入,出现程序不规范问题。学校党委及班子成员进行认真反思、检讨,吸取教训。
4.关于落实选举和组织人事规定不够规范
关于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规范问题:修订完成《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处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闽幼高专党〔2016〕47号),并于2016年5月起执行,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完善试用期考核程序,设定了个人述职、组织谈话、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等考察环节,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提任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2016年5月,校党委对2015年5月提任的7位中层干部(其中副处级干部4人,正科级干部3人)进行试用期满考核时,针对巡视组提出的“以个人总结代替组织考核”的问题,及时纠正,认真研究考核方案,规范考核程序,成立考核工作组,发布考察公告,组织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结合个人述职报告情况,形成综合考察意见,做到全面考核干部,加强监督管理。关于没有按规定制作“干部任免审批表”问题:注意干部文书规范,使用教育厅干部任免审批表编辑软件,规范制作干部任免审批表。按照规范的文书格式,对学校中层干部(副处级19人,正科级27人)任免审批表重新制作、存档。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填写不认真问题:落实好干部选拔过程全记录,全面记录干部选任过程中的重要情况,严格审核程序。对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进行全面审查,共核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15份,对表中填写不规范、没有审核人等缺漏项进行了修订、补充。
5.关于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有待加强
关于校党委班子成员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够好问题: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由党委工作部负责做好党委委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工作安排,结合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定期抽查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于2016年5月17日-5月30日对各党总支、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中突出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和要求,有效地规范了学校的党建工作。关于党委会议没有侧重“三重一大”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履行“一岗双责”。修订完善校党委会会议制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落实好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工作。从2016年9月开始,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严格执行会议议题征集制度,做好会议议题审核、会前酝酿沟通工作,保证党委会对学校“三重一大”的科学决策。关于落实管理监督干部针对性不够强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严格规范外出考察、讲学、培训等公务活动审批,坚决杜绝利用调研交流变相外出公费旅游等活动。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健全完善《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闽幼高专党〔2016〕84号)《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闽幼高专党〔2016〕86号)等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6.关于执行教职工返聘制度不严肃
废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返聘工作暂行规定》文件。对返聘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我校现有返聘人员9人,分别在财务处、纪检审计、后勤医务、教学督导、办公室、省艺术中心、海西早教中心等部门岗位。对现有返聘人员全部予以解聘,个别确因工作需要的,由部门提出要求,党委严格把关重新研究决定。
7.关于从严治党失之于宽松软
关于对个别党员教育管理重视不够问题:学校原外语系专业教师党员高丽华2009年2月离职后,始终未能主动向党组织说明情况,也不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不履行党员义务。经2014年4月8日学校党委会研究,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规定,认为高丽华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6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已不具备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基本条件,视作自行脱党,给予该同志党内除名处理。校党委认真反思,存在党员教育管理不够,对不合格党员处置不够及时的问题。学校党委通过修订文件,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修订完成《中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闽幼高专党〔2016〕70号),并于2016年9月起执行。修订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幼高专党〔2016〕78号),并于2016年10月起执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学习培训、主题活动等形式,引导党员以学促做,强化党员干部思想品德教育和纪律约束,大力加强党支部尤其是机关和基层教工党支部建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自查工作。2016年9月12日-27日,在各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党委工作部组织对5个党总支、3个直属党支部2016年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作出通报并督促各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关于个别教师师德缺失、教风不正问题:学校党委组织各系部自查,督促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工作重点,列入学校工作计划;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组织师德师风学习考试。聘请专家开设师德专题讲座,从教学文化建设的角度对教师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大力弘扬“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校训精神。开展“师德标兵”“三育人先进个人”等评选,举办师德先进报告会等,树立师德典型,营造爱教、廉教氛围。通过“学生信息员”“学生座谈会”“学生满意度调查”“学生评教”等方式,及时了解教师爱教、廉教情况,实行优秀教育工作者、职称评聘等师德一票否决,并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予以纪律处分。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监督,注重常态化巡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结合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推动教育常态化。
8.关于未按规定上报房屋出租情况
关于白马校区大门口2间店面及其附近3间平房长期对外出租,从2013年度起未按要求报告出租情况问题:决定收回全部出租房屋,由学校统一调配使用。向用户发出终止租房的通知,督促租户移交店面。其中一间店面已于2013年收回学校使用,另外一间店面于10月15日收回,3间平房已于9月28日收回。关于白马校区综合楼第五层未按规定上报出租情况问题:收回白马校区综合楼第5层(201平米),不再对外出租。后勤管理处负责向该楼层的租用单位(福建瑞博科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书面通知,向对方追缴拖欠的水电费,要求于2016年11月16日前整改到位。关于原福建工程学院教学行政区调整给学校的校舍34栋,总建筑面积5.69万平米,至今未办理产权证问题:原福建工程学院教学行政区调整给学校的34栋校舍产权证的办理,需要福建工程学院先办理与仓山校区原建专房产的财产分割手续,并将划归我校教学行政区的房产先变更到福建工程学院名下。在福建工程学院办妥房产更名手续后,我校才能与福建工程学院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将巡视组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发函至福建工程学院,请对方配合办理产权变更事宜。
9.关于未按规定程序成立“校友会”
在校友会未按规定注册前,学校停止校友会的一切重大活动。自今年9月以来,学校一直在努力争取向省民政厅社会团体管理处申请注册校友会。但省民政厅答复,自2014年起对“校友会”等社会团体均不予注册,对已成立的校友会也不予补注册。后经进一步沟通,省民政厅建议学校先向主管部门(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再向省民政厅申请注册。学校现已印制《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申请注册“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友会”的请示》,向省教育厅人事处提出申请。待省教育厅批复后,我校立即向省民政厅申请注册“校友会”。
(二)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借会议之机绕道旅游时有发生
2013年时任学校培训中心主任彭琦凡等二位同志于暑期前往内蒙古扎兰屯参加第四届全国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研讨会并做“幼儿园名师培养定位与策略”的专题发言。会议时间是2013年7月27日报到,28日会议,29日参访内蒙古扎兰屯幼儿师范学校后返程。经核查,一是往返路线不一致问题:前往会议地点的路线是福州--北京--齐齐哈尔--扎兰屯,返程的路线是扎兰屯--海拉尔--福州,两条线路距离相当,符合常理,不属于绕道行为;二是行程超期问题:根据当地交通条件推算,因途中等待航班逗留等因素产生的行程超期也在合理范围之内;三是票据不符问题:彭琦凡同志在扎兰屯会议住宿结账时,当即要求酒店开具机打发票,但酒店结账员表示他们都只用手撕发票,彭琦凡即与会务组联系查证并得到证实。返程在海拉尔停留住宿酒店结账时,彭琦凡再次问询索取机打发票,同样告知只有这种手撕发票。当时她只核对了钱款,没有核对发票收款单位印章,导致与入住酒店名称不一致的结果。彭琦凡同志就缺乏票据凭证意识造成这一失误,做了深刻反思和检讨,表示今后保证重视并认真对待工作和出行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仔细核对票据,杜绝类似错误,并愿意全额退赔由于她不认真、失误而收下与酒店地点不一致的发票金额。彭琦凡等二位同志均作出郑重的个人书面承诺声明,明确表示绝对没有绕道旅游情况。学校自查期间,两位同志于2016年3月22日退还逗留期间产生的款项共计1620元并上缴财务科。基于上述核查情况,学校对其进行廉政谈话,同时完善了学校有关考察、讲学、调研、培训的财务制度。修订完成《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修订)》(闽幼高专〔2016〕16号),并于2016年4月起执行。
2.关于校机关干部领取寒暑假加班费
我校召开专题扩大会议,请退休校领导林雨、陈华、陈代伟、王福阳等参加,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梳理2012年以来“行政人员领加班费”的问题。对2012年以来所有寒暑假加班进行逐项核查,未发现有虚报、多报加班费的问题。2012年,学校原有的文件规定,教职工每年发放12个月的绩效工资,因此,对2012年行政人员的寒暑假加班补贴中绩效工资重复计算部分予以退还,退还人员88人次,共计62532元。2013年教代会通过学校绩效工资后,全体教职工每年发10个月绩效工资,规范明确了寒暑假加班费的发放办法。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寒暑假加班补贴文件的制定,明确有关规定的细则,按文件规范各类补贴发放标准和程序,严格按文件规章制度执行,真正实现以制度管事和以制度管人。
3.关于接待费及外聘专家课酬补助把关不严
关于虚列就餐人数问题: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并经财务科核查,2013年7月114#、120#和9月85#凭证显示的接待费金额和项目分别为2195元、1300元、2260元,以上三笔费用合计5755元,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接待费人均标准和陪餐人数,分别超标1875元、900元、1940元,超标总金额为4715元,确实存在虚列就餐人数现象,应当补缴相关费用。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学校四位有关同志主动承担上述超标费用并于2016年3月22日分别补交现金1179元至财务科,合计4716元。学校领导班子开展自查检讨,认为部分领导干部执行八项规定不严,意识淡薄,对个人要求不够严格;领导班子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身作则,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流程;今后一定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守住高压线,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落实事前审批,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控陪餐人数,做到无公函一律不接待。同时要加强纪检督查,督促职能部门开展校内自查、核实,严格按照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办理报销手续,规范报销流程。函询校办公室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加强改进相关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及学校规章制度。坚持廉政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审计跟进监督,对违纪问题坚决严肃追究责任。关于公款用于校友会接待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毕业生回访工作,深入了解人才培养情况,听取毕业生校友对学校专业建设的建议,推动课程改革,增强校友与母校的凝聚力,2014年3月至2015年6月,经学校领导同意,校友会分别在龙岩、莆田、罗源、福清、平潭、漳州等六地举办校友座谈会。经财务科核查,上述活动接待费共支出12087元。将公款用于支列校友会活动费用,在财务管理方面是不规范的。现因在时间上已跨年,财务账目已完成年终结转并已结账,上述会计科目已无法再行调整。我校将进一步科学地统筹安排校友会活动,严格控制活动次数和规模。关于接待费放在办公费中列支问题:根据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对2013-2015年学校“办公费”科目进行了全面自查。据2013年7月114#会计凭证显示:接待餐费发票金额为9112元,业务内容为2013年5月18-25日学校培训中心举办福建省小学音乐、美术学科带头人培训班(第六阶段)期间50名学员的午餐费。经查,该经费来源于省教育厅师资队伍建设培训专项拨款。此项接待费在“办公费”科目中列支确实存在较大失误,根据该项目的业务性质和归属,本应在“培训费”科目中列支。核查中举一反三,发现2013-2015年三年期间,在“办公费”科目中列支的还有银行人员到校开展金融服务、“一卡通”人员到校维护软件、医生到校为新生体检等服务项目的接待工作餐(餐标均为10-15元/人)等项目,共计5372元。现因在时间上已跨年,财务账目已完成年终结转并已结账,上述会计科目已无法再行调整。自2016年起,学校为校外有关人员来校工作或服务提供的工作餐一律从“业务接待费”科目开支。关于课酬发放不合规问题:印发《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资培训津贴发放标准与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幼高专〔2016〕18号),明确规定:除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应按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其中,讲课费应尽量以转账方式支付(外聘教师需注明其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等有关信息)。所有培训项目已于2016年5月全面执行该项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将“课酬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到该教师的银行卡上”明确写在其中,并在今后所有相关工作中严格执行。
(三)工作纪律方面: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意识不强
关于对落实“两个责任”重视不够问题: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和27条具体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员、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制定和学习主题的策划。2016年9月以来,共召开了3次党委中心组学习,5次党员、教职工学习。印发《中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贯彻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实施方案》(闽幼高专党〔2016〕32号)、《中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闽幼高专党〔2016〕37号),并于2016年4月起执行。2016年上级部门下发有关政策制度等的文件已完成分类,学校网站党委工作部专栏下已增设“政策法规”窗口,并上传了部分文件。接下来将文件分类汇编的时间往前推至2015、2014年,完成近三年来的政策制度类文件的汇编工作。关于组织设置不当问题:2016年9月,根据《关于在教工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的通知》(闽幼高专党工〔2016〕24号),学校基层教工党支部根据组织程序,开展支部纪检委员增补工作。目前,全校机关5个支部,各系9个教工支部及2个直属单位支部均已配备纪检委员。关于纪律审查不力问题:严格执行校党委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规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的部门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建立完善责任传导、压力传导、作风传导机制,层层传导压力,思想认识、方法措施上跟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断拧紧管党治党的螺丝。坚持挺纪在前,主动推进纪律审查。转变执纪监督理念思路方法,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在盯住“关键少数”、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同时,做好普通党员教师、学生的执纪监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全校新常态,让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经常化。加强纪律审查工作,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例外,进一步营造和巩固不敢腐氛围。主动深挖问题线索,不等问题“上门”,拓展校内巡查工作范围。校纪委对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和巡视反馈的问题线索,发出16份函询通知书、集体约谈 22 人次、诫勉谈话2人、廉政提醒谈话7人。其中受诫勉谈话的2人同时要求其在所在的党支部做检查。学校党委要求校纪委要更加突出主责主业,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系部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督促二级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措施。在各基层单位设立党风廉政及效能监督员,出台《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风廉政及效能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民主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多方位多渠道加强监督。校纪委对2012年以来收到的信访件进行重新梳理排查。除2013年4月21日收到的反映我校艺术系辅导员张帅向学生借钱问题的信访件因材料不全、被举报人因病去世等原因无法核查整改做了结处理外,尚有3件信访件存在核查过程不完整、调查报告不规范的问题。校纪委严格按照《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闽幼高专纪〔2014〕6号),进一步做好信访受理和线索处置,规范信访受理程序和方法,对收到的信访件进行认真核查、处理和回复。
2.关于注重合同签订,忽视合同履行
加强学校债权债务的核算、审核,加强合同管理,进一步规范远程合作培训,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承担起职责。专门制定《催缴通知书》模板;修订对外合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安排中心工作人员李佳具体负责本项合作费用催缴工作,合作应缴纳款项120万元均已缴纳到位。
3.关于基建修缮和图书物资采购未公开招投标
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学校就2012年以来基建修缮和物资采购未招标的问题,对近5年来所有的基建修缮及物资采购项目进行梳理、核查,10万元以上未进行校内招投标的项目总计12项(基建修缮7项、物资采购5项),其中经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通过明确实施单位的有6项,另外6项未明确具体实施单位。校纪委函询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等职能部门负责人,调查问题原因,进一步核查落实了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校党委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重点领域工作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学校基建修缮和图书物资采购的规范管理;增强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肃采购工作纪律,对执行不力、造成损失的,对违反廉政纪律的,要严肃纪律处分。规范教材使用,制定《学校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加强对教材的编写、评价、推荐和选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开展教材评估。进一步完善了干部及人事变动的工作交接管理规定,印发《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岗位变动交接工作暂行办法》,保障干部及人事变动时管理工作的衔接性。进一步完善《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等文件,确保今后教材选用、管理以及招投标各项工作规范进行。关于图书采购,2013年至今图书馆基础建设完善后,每年根据相关规定(生均年进书量不少于3册),有计划地进行公开招标,确立供货商,规范有序进行图书采购。
4.关于联合办园、合作办学过多
关于联合办园问题:学校从2002年起开展联合办园,2002-2010年期间仅收取指导管理费,2013-2016年收取挂牌费和协作管理费。联合办园期间,因部分联合办园拒缴指导费、师资基础差以及学校自身发展压力、师资紧缺等多方面原因,自2007年起,学校陆续停止了与大部分幼儿园联合办园的合作项目,同时摘除“联办”牌。目前合作的幼儿园有4所,分别是福安市香樟苑睿博幼儿园、福州高新区星锦湾幼儿园、福州台江宝龙幼儿园、闽侯甘蔗美和博雅幼儿园。明确了联办园的归口管理,指定学校附属幼儿园负责对联办幼儿园的指导工作。附属幼儿园针对联办园具体情况和需求加强指导,制定联办幼儿园合作管理制度,加强对目前仍与我校联办的4所联办园的指导和服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发挥我校的专业引领和示范辐射作用,切实提高幼儿园办学质量,满足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关于联合办学问题:学校以学前教育专业为主开展函授、自考两种合作办学类型,在读人数1275人。目前与我校合作办学的学校有17所,我校将与合同到期但还有未完成学业学生的单位共同承担后续培养责任,保护学生正当权益;对仍保持合作或拟续签协议的单位,进一步明确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关于食堂监督管理不到位
关于食堂食品采购金基本没有正式发票,均为白条,且均通过采购员个人银行卡结算问题:校纪检对学校后勤管理处有关人员进行函询谈话。经核查,学校食堂采购使用的白条经由食堂采购员、食堂管理员、仓管员、膳食科科长、后勤管理处处长等五人签字后,交财务科报销。采购报销资金通过采购员个人银行卡进行结算,存在管理不规范行为。2016年4月开始大宗采购由财务科直接转帐支付供应商,9月份仓山校区两个食堂已通过招标对外承包经营;白马校区食堂进货由永辉超市供应,一律根据正式发票报销。同时启动于2017年春季实行对外承包经营相关工作。关于食品安全问题:加强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加强食堂防火、防电、防暴、防毒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对食堂食品安全的加强监督管理。及时销毁不合格和过期食品,2015年6月18日下午在检查时对没用完的泡打粉、花生酱丁进行了现场销毁,使用国家新规定的不含铝泡打粉,现食堂没加工包点,已停止使用泡打粉。
6.关于对学生卫生健康关心重视不够
多方加强对卫生保健专业知识的宣传普及,如以学校知行青年论坛为依托,邀请校内外专家举办健康保健专题讲座;流行病多发季节编制发放防疫知识传单;与医院合作开展疾病防治宣传活动等。特别注重通过专家讲座等形式的专业引导,对学生开展青春期性教育,让学生对于性有一个全面、直观、正确的认识,在与异性交往过程中把握好尺度,做到自尊、自重、自护、自爱。围绕关键节点,适时开展春季流行病、反对吸烟、预防艾滋病等卫生保健主题的班段会课,做到主题有安排、授课有教案、过程有互动,如每年国际禁毒日(6月26日)前后开展反毒品主题班段会。通过日常教育管理,树立学生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的意识,在个人卫生、居室保洁、垃圾倾倒等方面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卫生、健康、文明的行为习惯,净化校园环境,防范细菌滋生。加强健康教育网络信息化建设,围绕甲型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肿瘤、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结合各种卫生日主题开展宣传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强化个人身体素质,提升免疫力。同时,引导各系多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改善校园周边环境卫生,加强学生宿舍区、教学楼、琴房等实训场所的卫生保洁,定期开展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等卫生防疫工作。
(四)群众纪律方面:
1.关于奖助贷基金政策落实不到位
编制《关于规范使用学校奖助贷基金的实施方案》从奖励和资助两个方面提升学校奖助贷基金使用额。2016-2017学年我校奖助贷实际支出预计将达425万元,占学校学费收入比例达19.1%,较2015-2016学年增长156.1%。根据方案,学校将在足额使用每年奖助贷基金的前提下,逐步消化往年积存的奖助贷基金656.87万元。一是提升奖励标准,丰富奖励类别。提高学校评先评优、奖学金奖励标准,增加奖励名额,放宽部分评选条件。;设立学校“新生奖学金”、“新生励志奖学金”;设立校园文化活动奖励专用经费,丰富学生奖励的类别;扩大临时性特殊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二是提升资助标准,强化扶贫力度。增设校园勤工俭学岗位,提高工资的标准,健全考核机制;增加学费减免工作的力度;加强特殊困难补助工作的力度。
2.关于未经审批开设就业辅导班
在未经物价等有关部门审批前,停止举办各种辅导班。关于学校开设辅导班能否收取培训费的问题,由财务科负责向省物价管理部门了解相关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查找文件依据。教务处负责协调各系,对学生需求强烈、教学和就业必须的培训内容,纳入专业培养计划,融入课堂教学,同时要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针对学生强烈的招考前辅导需求,举办免费招考前辅导班。授课教师课酬由系部审核、教务处核定后予以发放工作量津贴。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在巡视期间,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一组向校纪委移交3件信访件。在整改期间,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一组向校纪委移交1件问题线索,涉及1名正科级干部;省纪委交办协助处理的由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一组发现的2件问题线索,涉及1名原校长、1名副处级、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为此,校纪委对相关问题线索和信访件进行核查办理,立案0件,诫勉谈话2人,廉政提醒谈话1人,函询3人,约谈3人。
四、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一个多月的集中整改,问题类短期整改事项基本完成,制度类中期整改事项进展顺利,机制类长期整改事项正在有力推进。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省委、省委巡视办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学校党委将更加积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结合“两学一做”活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严格抓常抓严抓实,更加坚决彻底地抓好巡视整改问题的落实。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专项整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督促学校各级党组织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解决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向老大难问题开刀,做到敢碰硬、啃“硬骨头”。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督促学校各级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领导责任,特别是抓牢抓实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凝聚形成抓整改的强大合力。支持学校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堵塞漏洞抓好建章立制。把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统一起来,把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以落实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建章立制,扎好制度的篱笆,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以正风肃纪、高压反腐的有力举措,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性体制,促进学校广大干部廉洁从业,汇聚改革脱困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952682;邮政信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处;电子信箱:fkb@fj61.net。 |